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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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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63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15日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独立董事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公司中文名称拟由“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变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新大陆”及“000997”。

  2、公司英文名称拟由“Fujian Newland Computer Co.,Ltd.”变为“Newland Digital Technology Co.,Ltd.”。

  3、公司原经营范围为: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税控收款机的制造、销售、租赁;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手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通讯产品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公路计算机收费、监控、系统设计、咨询及安装调试;机电、消防工程设计;机电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消防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安防产品除外);对电子产品行业的投资;对外贸易;电子收银秤的研发、销售;电子收银秤的制造(具体内容及有效期详见许可证)。

  现拟变更为:数据处理和存储;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税控收款机的制造、销售、租赁;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手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通讯产品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公路计算机收费、监控、系统设计、咨询及安装调试;机电、消防工程设计;机电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消防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安防产品除外);对电子产品行业的投资;对外贸易;电子收银秤的研发、销售;电子收银秤的制造(具体内容及有效期详见许可证)。

  4、根据上述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公告》及《章程修订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工作关系变动等原因,同时为使本次激励计划更好的与公司实际岗位结构情况相结合,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272人调整为266人,本次调整无新增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首次授予股票数量及预留股票数量均不变。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比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关联董事林学杰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用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2.5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2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用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用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的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向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向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本次董事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事项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64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工作关系变动等原因,同时为使本次激励计划更好的与公司实际岗位结构情况相结合,公司拟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制订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激励计划的修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列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65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说明

  1、变更前后的公司名称

  原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jian Newland Computer Co.,Ltd.

  变更后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ewland Digital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新大陆”及“000997”

  2、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将经营范围增加“数据处理和存储”相关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税控收款机的制造、销售、租赁;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手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通讯产品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公路计算机收费、监控、系统设计、咨询及安装调试;机电、消防工程设计;机电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消防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安防产品除外);对电子产品行业的投资;对外贸易;电子收银秤的研发、销售;电子收银秤的制造(具体内容及有效期详见许可证)。

  变更后经营范围:数据处理和存储;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税控收款机的制造、销售、租赁;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手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通讯产品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公路计算机收费、监控、系统设计、咨询及安装调试;机电、消防工程设计;机电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消防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安防产品除外);对电子产品行业的投资;对外贸易;电子收银秤的研发、销售;电子收银秤的制造(具体内容及有效期详见许可证)。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原因

  数字中国是新时代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新战略,是开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强大动力。公司作为数字中国的建设者,始终围绕国家战略,在信息化浪潮中勇立潮头,开拓创新。

  坚持创新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宝。公司之前以为电子支付和信息识别行业客户提供终端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为移动通信和高速公路行业客户提供信息化服务等为主营业务,成长不俗。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加速迭代,公司战略布局不断升级,包括全资收购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搭建“星POS”商户服务平台等。2018年上半年,公司商户运营服务集群实现营业总收入11.23亿元,同比增长67.47%,已成为公司增长最快、利润贡献占比最大的业务集群。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全力构建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数字新大陆公共平台与数字新大陆生态系统,致力于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领军企业。

  鉴于公司业务结构己发生较大变化,为使公司名称能够准确体现当前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将名称变更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数据处理和存储”。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变更公司名称》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

  四、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变更后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审核批准的内容为准。公司的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新大陆”及“000997”。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是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与产业升级的需要,本次变更并不为公司带来任何直接收益。目前公司尚未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66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工作关系变动等原因,同时为使本次激励计划更好的与公司实际岗位结构情况相结合,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主要修订内容

  1、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

  修订前: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72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修订后: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66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

  本次调整无新增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比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67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用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在本次担保事项中,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支付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属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支付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截止本公告日,支付公司担保额度为8亿元,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1.77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可用担保额度为4.33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0日。公司持有支付公司100%股权。支付公司注册资本17,000万元,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55978878972。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海峡经贸广场1#楼B602(自贸试验区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建。经查询,支付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支付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支付受理设备、交易安全设备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及服务;智能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及无线通信传输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与租赁;电子支付、网上金融服务等系统集成、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业务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支付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支付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支付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其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持有支付公司100%股权,掌握其经营管理,支付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91,696.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65%;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55,721.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2%。以上担保均未逾期。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10,696.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58%。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68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小贷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锦城支行融资3,000万元,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网商小贷公司发展,公司拟为网商小贷公司对广州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属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网商小贷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截止本公告日,网商小贷公司担保额度为10亿元,尚未实际使用,本次担保生效后可用担保额度为9.70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3日。网商小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92.50%股权,姚志杰、戈艳辉、姜楠、王荃分别持有3.00%、2.25%、1.12%、1.12%股权。网商小贷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4MA59CFM510。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01-2102,2110-2119。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志杰。网商小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经查询,网商小贷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455347529W,法定代表人:黄强。注册资本51,513万元,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52-256号三楼。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为准)。

  公司与广州担保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反担保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广州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范围:

  1、网商小贷公司根据《委托担保合同》应向广州担保公司支付而未支付的评审费、担保费、违约金等。

  2、广州担保公司为履行担保责任而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和相关费用以及广州担保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拍卖费、保险费、公证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期限:自广州担保公司按《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四)反担保函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网商小贷公司向广州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网商小贷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

  网商小贷公司为公司持股92.50%的控股子公司,网商小贷公司及其四位股东姚志杰、戈艳辉、姜楠及王荃分别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按其持股比例为本次事项向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网商小贷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稳健,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91,696.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65%。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55,721.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2%。以上担保均未逾期。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13,696.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2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69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15:00至2018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3)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4)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分配;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方法和程序;

  (9)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1)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13)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14)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3.审议《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1、2、3、4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议案2、3、4的投票权。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上述五个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和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2日9:00-12:00和13: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徐强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刊登于2018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徐强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次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徐芳宁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邮编:350015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7;投票简称:大陆投票。

  2、提案内容: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0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一、委托人情况

  1、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2、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3、 委托人股票账户:

  4、 委托人持股数量:

  二、受托人情况

  1、 受托人姓名:

  2、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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