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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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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被刑事拘留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101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被刑事拘留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孙涛家属提供的《拘留通知书》,公司董事孙涛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8年10月19日被重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102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一被申请人

  ●案件进展: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0日披露《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编号:2018-096),该案件已由诉前保全阶段转入仲裁阶段

  ●该案的金额:人民币701,884,166.67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被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披露《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编号:2018-096),公司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8)渝0107财保802号},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在2018年10月8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瀚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01,884,166.67元或查封、扣押相应等值的财产。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提供自有资产为其财产保全担保。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以邮寄方式送达的《SWDS20180022号债权投资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18)中国贸仲西字第001388号},该案件已由诉前保全阶段转入仲裁阶段,仲裁通知内容如下:

  (1)仲裁各方当事人名称:

  申  请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第一被申请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被申请人: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第四被申请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五被申请人:重庆瀚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2)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仲裁院

  (3)仲裁机构所在地:重庆市

  (4)受理时间:2018年10月19日

  二、仲裁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及理由

  (1)请求事项:

  1、申请人请求裁决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偿还申请人融资本金7亿元;

  2、请求裁决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偿还申请人截至2018年10月7日的利息1,884,166.67元,2018年10月8日(含)后,以本金7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5%计收罚息,罚息、复利利随本清;

  3、请求确认申请人对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质的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67.20%(35,616万股)股权在第一、二项请求、仲裁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裁决第三、第四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请求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裁决第五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请求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本案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五个被申请人承担。

  (2)事实及理由:

  2017年,申请人(投资人)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项目管理人)签订了《债权投资协议》,该合同项下债权投资为人民币8亿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受托与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与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合同》,与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重庆瀚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工商银行重庆高科技支行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根据上述合同的签订,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提出仲裁申请。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公告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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