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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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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与深圳深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鑫商业”)就博信智通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保理业务概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与深鑫商业就博信智通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深圳深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敏心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信用风险平台的技术开发;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招投标代理业务(凭资质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深鑫商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保理业务的交易标的为博信智通在国内销售货物、提供服务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四、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即博信智通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深鑫商业,并从深鑫商业处取得保理融资款。

  保理金额:深鑫商业对博信智通总计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保理开展期限:自保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

  保理折扣率:保理融资采取折扣方式,与应收账款须一一对应,折扣率预计为应收账款金额的93%。

  五、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可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和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博信智通办理本次保理业务,并授权博信智通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博信智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和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博信智通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3、博信智通与深鑫商业签订的《保理业务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和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与深圳深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鑫商业”)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深鑫商业对博信智通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博信智通办理本次保理业务,并授权博信智通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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