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有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涤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涤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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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以及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和终止确认以及金融工具列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已适用了上述准则,并于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8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8-29公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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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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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注释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年初下降71%、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3592%,主要是由于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注释2:预付款项较年初下降37%,主要是由于公司预付供应商采购款减少所致;
注释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37%,主要是由于公司应收供应商质量索赔款增长所致;
注释4: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100%、合同负债较年初增长9.34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车款由预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注释5: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5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内退人员逐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本集团应承担的职工内退以及医疗福利减少所致;
注释6: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4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同比增长,相应附加税费协同增长所致;
注释7:其他收益同比下降4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注释8: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下降9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注释9: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9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公益捐赠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注释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回款增长所致;
注释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同比增长所致;
注释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借款减少,取得借款的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