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8-081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鸿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9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15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 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公司裁员等而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应以5.9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8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的波动,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出现了一定比例的倒挂,公司认为在此情况下继续推行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经审慎考虑,同意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421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13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8名)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356.62万股(其中首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216.62万股,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4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陆利华、徐俊、陈密、姚红霞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鉴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一期回购社会公众股实施完毕已注销等原因,公司注册资本由862,460,685.00元变更为805,692,103.00元。
(二)由于注册资本减少,《公司章程》将作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及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部分议案,同意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8-082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键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相关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相关限制性股票。
二、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421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13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8名)持有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356.62万股(其中首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216.62万股,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40万股),公司向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股票的价格为5.9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向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为6.2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议案需提公司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43 股票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8-083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已离职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并注销9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15万股;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421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13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8名)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356.62万股(其中首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216.62万股,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40万股)。综上,合计将回购注销上述430名股权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394.7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8 %,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股票总数的69.49%。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进展
1、2017年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2017年3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3、2017年5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5月15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亦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此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份并于2017年5月26日上市流通,授予对象444人,授予数量3,306万股,授予价格5.94元/股。
4、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规定,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0万股,授予价格为6.21元/股,并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10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亦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3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18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次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19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1.3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将回购注销430名股权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394.77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说明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1、终止原因
自2017年5月、10月分别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以来,公司股票价格在二级市场发生了较大波动,在此情况下,原激励计划较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本着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9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15万股。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 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公司裁员等而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2018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的波动,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出现了一定比例的倒挂,公司认为在此情况下继续推行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经审慎考虑,公司拟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包含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15万股,以及因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拟回购注销的421名激励对象(包含预留部分授予对象8名)持有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356.62万股,合计2,394.77万股。
5、回购价格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六章 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授予股票后实施了2016年度、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但分红未实际派发给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向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股票的价格为5.9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向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回购股票的价格为6.2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代为收取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股份的现金分红不予返还。
6、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的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829,639,803股减少至805,692,10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计提,并转回前期已计提股份支付费用;本次因终止激励计划而回购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加速确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在2018年加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但不影响股东权益。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历来注重人才的激励与分享,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向员工做好相关解释与说明工作并通过完善内部激励体系等方式继续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同行业公司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有效激励方式,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承诺自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15万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5.9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程序、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决定。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421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13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8名)持有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356.62万股(其中首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216.62万股,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40万股),公司向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股票的价格为5.9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向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为6.2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42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决定。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1、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15万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5.9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程序、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决定。
2、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421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13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8名)持有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356.62万股(其中首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216.62万股,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40万股),公司向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股票的价格为5.9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向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为6.2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该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代码:2018-084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15:00至2018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注: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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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11月9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徐俊 证券事务代表:朱丹莎
联系电话:0572-8405635 传 真:0572-8822225
邮箱:zds@dhwooden.com 邮 编:313200
通讯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 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3”,投票简称为“兔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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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 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043 股票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8-085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李印明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15万股,同时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421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13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8名)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356.62万股(其中首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216.62万股,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40万股)。综上,合计将回购注销上述430名股权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394.7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8 %。公司向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股票的价格为5.9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向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回购股票的价格为6.2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该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829,639,803股变更为805,692,10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29,639,803元变更为805,692,103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27日至2018年12月10日,每日8:00—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朱丹莎
邮政编码:313201
联系电话:0572-8405635
传真号码:0572-8822225
电子邮箱:zds@dhwooden.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43 股票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8-086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接到公司股东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集团”)以及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创投”)的通知,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被部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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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德华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29,344,885股,占公司总股本27.62%,德华集团累计质押股份共181,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79.1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6%;
德华创投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813,008股,占公司总股本6.12%,德华创投累计质押股份共25,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50.1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7%。
德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德华创投及丁鸿敏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0,483,0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19%;累计已质押股份共227,310,992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75.6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8%。
3、德华集团、德华创投此次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的融资安排,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