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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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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190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5:00至2018年10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3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继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591人,代表股份数为2,395,218,6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464%。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1,589人,代表股份165,321,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0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数为2,234,934,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36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81人,代表股份160,283,9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103%。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经营托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91,487,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2%;反对3,549,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2%;弃权1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1,589,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30%;反对3,549,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470%;弃权1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霍雨佳律师、任浩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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