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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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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8-042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10月21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2018年10月26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日照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高管人员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季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为促进产业资源整合,优化治理结构,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同意以日照港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日照港动力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日照港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存续经营,日照港动力工程有限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及业务由日照港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依法承继。

  具体内容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临2018-044号)。

  3、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中堂、刘国田、高振强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45号)。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选举高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46号)。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计划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第3、4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临2018-047号)。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高健先生简历

  高健,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籍贯山东临沂,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历任日照港务局第一装卸公司办公室秘书、党办秘书;日照港务局党委宣传部助理政工师、办公室秘书(副科级);日照港务局第一装卸公司办公室主任;日照港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委工作部副部长;日照港集团铁运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日照港集团物业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日照港集团铁路运输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港务分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经理。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说明:高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2: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材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前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选举的程序规范,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选举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148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我们同意选举高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贵鹏   方登发   梁上上   洪晓梅

  二О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8-043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10月21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10月26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日照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本公司提名,会议选举张保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不涉及公司损益变动。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计划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3、4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张保华先生简历

  张保华,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籍贯山东聊城,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历任日照港务局动力公司政工科助理政工师;日照港务局纪委助理政工师、政工师;日照港务局办公室副主任;日照港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现任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董事长。

  说明:张保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8-044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吸收合并双方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实质性影响。

  2018年10月26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述

  日照港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通工程公司”)和日照港动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工程公司”)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促进产业资源整合,优化治理结构,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以港通工程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动力工程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港通工程公司存续经营,动力工程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业务及相关资质由港通工程公司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1、合并方

  企业名称:日照港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750895413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黄海一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军

  注册资本:4,1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9日

  经营范围: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不含汽车)安装;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维修;日照范围内的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网络托管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等。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2017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被合并方

  企业名称:日照港动力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550920821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梁奇志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月17日

  经营范围:变电站整体工程、送变电工程、绿化工程、土木建筑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等。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2017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吸收合并方案

  1、吸收合并的方式

  港通工程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动力工程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和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港通工程公司存续经营,动力工程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3、合并范围:合并完成后,动力工程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业务及相关资质由港通工程公司依法承继。

  4、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港通工程公司承担。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和公告程序。

  6、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并依法按程序办理动力工程公司的注销手续,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7、合并完成后,动力工程公司在职员工由港通工程公司负责统一安置。

  四、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2018年9月12日,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日照港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日照港动力工程有限公司的批复》(日国资字[2018]93号),同意港通工程公司吸收合并动力工程公司。

  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

  五、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港通工程公司吸收合并动力工程公司后,可实现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和业务上的集中管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本次吸收合并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但因为上述两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日照港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日照港动力工程有限公司的批复》(日国资字[2018]93号);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18)第110ZC6294号”《日照港动力工程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一至六月审计报告》;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18)第110ZC6295号”《日照港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一至六月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8-045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26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期,经招标,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湾”)中标了本公司下属公司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码头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码头工程港池疏浚工程项目,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山东港湾中标并承建山钢码头公司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已达到并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需要按照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外,包括本次拟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在内,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发生的同类型的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山东港湾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日照港集团持有本公司43.58%的股权。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山东港湾成立于2001年9月,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丁兆宽。

  主要经营范围为:土石方爆破、水下炸礁与拆除工程(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压力管道安装(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港口设施维修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建筑设备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机械设备租赁;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港湾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10余项资质。

  三、中标合同及金额

  ■

  四、合同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码头工程的港池疏浚,回旋水域布置在码头的前方,直径为724m,设计底高程为-22.7m,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满载乘潮进港。本工程港池疏浚工程量约1200万m3。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依据招标结果确定中标方及合同金额。合同的签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六、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会议召开前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山东港湾之间的关联交易采取社会公开招投标方式定价,定价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内容真实,招标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证定价公允,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蔡中堂、刘国田、高振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三)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就同类关联交易累计拟签署金额达到并超过了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能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七、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已与山东港湾及山东港湾的控股子公司日照港达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关联交易合同,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39,715.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合同的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2018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34号)。

  上述关联交易与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同为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发生的同类型的交易,其累计金额已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后,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与山东港湾签署相应附条件生效的施工合同。

  九、上网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十、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8-046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格式的修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0月26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亦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列报调整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二)利润表列报调整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股东权益变动表列报调整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不涉及公司损益变动。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不涉及公司损益变动。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2018-047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下午14:00开始

  召开地点: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6日

  至2018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以及后续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项议案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3项议案

  (五)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六)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中应该详细填写该名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权限。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三)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 系 人:王玲玲

  联系电话:0633-8387351

  联系传真:0633-8387361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邮政编码:276826

  电子邮箱:rzpcl@rzport.com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采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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