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通过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德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代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洪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9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认购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每股35.16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壹玖壹玖;证券代码:830993,其股票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未来定向增发股份550,000股,认购金额1,933.80万元。
2017年2月28日,公司收到壹玖壹玖发来的证券登记申报信息清单,公司成功认购壹玖壹玖定向发行的股份550,000股份,认购金额1,933.80万元。
2018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售公司持有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0,000股,收到交易款项2,501.37万元。
2、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博源燃料电池(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3,000万元人民币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取得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7.32%的股权。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博源燃料电池(上海)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同意收回向博源燃料电池(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投资。公司已向目标公司实际出资2,000 万元。由于协议未完全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公司的增资事宜,目标公司将于2018年8月20日前退还公司实际出资的人民币2,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日,目标公司已退还公司资金1,950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6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德华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朱仲力先生、张晓彤先生、姜风燕女士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代理董事会秘书王代永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资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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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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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全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祝传颂、洪雅娴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71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转让意向书终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关于终止《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张德华、张刚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书》之确认函,具体内容如下:
1、各方同意,《意向书》自签订满120日(即2018年10月13日)起完全且不可撤销地自动终止。
2、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同意再继续履行意向书。
3、各方确认,《意向书》签订后,各方就股份转让事宜进行了多轮磋商和谈判,最终各方未就股份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书面意见,各方均未实际履行原意向书项下交易,亦未发生权利义务纠纷。各方确认在《意向书》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存在违约事由,因此任何一方均不得追究其他一方的违约责任或主张任何追索赔偿的权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6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华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受让赢胜节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受让赢胜节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69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祖通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7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受让赢胜节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7年4月16日,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鹏”)与赢胜节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胜节能”)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菏泽华鹏拟出资3,000万元,实际出资4,951,360元,持有该公司60%的股权;赢胜节能拟出资2,000万元,实际出资3,300,906.67元,持有该公司40%股权。日前,赢胜节能将其持有的该公司40%股权,以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基础上,协议转让给菏泽华鹏,转让价格2,940,906.67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731707704R
企业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人民南路439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于冬明
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制品的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转让方:赢胜节能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740656355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住所: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澄江西一路3号
法定代表人:张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保温材料、吸声材料、隔热和隔音材料、橡胶板、管、带、塑料板、管、型材、其他合成材料(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及相关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暖通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及噪声污染治理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设计与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人民南路439号
法定代表人:王正义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玻璃丝绵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2日
股权情况:菏泽华鹏和赢胜节能分别持有其60%及40%股权。
资产情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为23,490,289.05元,负债总额为15,343,017.37元,净资产为8,147,271.68元,营业收入为50,567,262.64元,净利润为862,836.0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62,636.07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赢胜节能同意将其持有的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40%的股权以2,940,906.67元转让给菏泽华鹏,菏泽华鹏同意按此价格受让上述股权。
2、付款方式及时间:银行汇款;2018年10月26日前付清。
第二条、保证
1、赢胜节能保证所转让给菏泽华鹏的股权是在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赢胜节能合法拥有的股权,赢胜节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赢胜节能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赢胜节能承担。
2、赢胜节能转让其股权后,其原享有的股东权利和应承担的股东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菏泽华鹏享有与承担。
3、赢胜节能积极配合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从菏泽华鹏的控股子公司成为全资子公司,不会对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和权益产生重大和实质性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