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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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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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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章国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兴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兴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前期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1. 公司诉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长江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浙0110民初11860号,详见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八、诉讼事项】,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调解书要求:杭州长江汽车于2018年9月21日前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货款3,638,750元,否则需向公司加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因杭州长江汽车迟迟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向杭州市余杭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现已立案,案号为(2018)浙0110执7728号,执行标的3,638,750元,并要求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公司诉山东知豆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知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调解,于2018年2月27日作出(2018)浙0226民初1011号民事调解书(详见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八、诉讼事项)。但因山东知豆未依判决书履行全部义务,公司于2018年9月7号向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现已立案,标的3,900,000元,并要求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 2018年8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数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数贸”)起诉上海市纺织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纺原”)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案号:2018浙0106民初6808号)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立案(详见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八、诉讼事项)。8月24日,公司与浙江数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一份,约定浙江数贸将其对上海纺原的所有债权权利转让给公司。依照以上《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纺原支付货款本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及逾期付款损失、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共计15,784,522.61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章国经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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