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7月27日在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龙蟠科技持有江苏瑞利丰70%的股权,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合并江苏瑞利丰的报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日期: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一至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 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委托加工采购量12,489.50吨。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18年一至三季度主要产品润滑油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0.39%;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31%;防冻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8.16%。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18年一至三季度主要原材料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其中基础油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416.40元/吨,增幅为6.37%;乙二醇的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445.68元/吨,增幅为7.74%;尿素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311.78元/吨,增幅19.52%。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至三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