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增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铭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恩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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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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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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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下降47.89%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澳大利亚、诏安、南平等房地产项目土地款和交纳北京武夷30%股权转让税款等所致。
预付款项下降72.33%主要是上年末新拍长乐、武夷山和诏安等三个地块预付款结算所致。
存货增长48.98%主要是新拍地块本期投入开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增长53.28%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项目应交税费借项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增长44.67%主要是由于本期肯尼亚建筑工业化项目基建支出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增长56.38%主要是由于本期预收售楼款增加4.03亿元、预收工程款增加2.68亿元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下降37.96%主要是由于本期及时发放施工和房地产项目等上年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下降62.70%主要是本期交纳北京武夷30%股权转让税款所致。
其他应付款增长46.90%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武夷新区2018-P-26地块联合拍地款约1.17亿元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下降30.38%主要是由于本期归还了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下降32.37%主要是由于本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股本增长30.07%主要是本期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增长51.45%主要是由于本期扬州武夷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少数股东权益相应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长34.60%主要是由于本期扬州武夷和南京武宁等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下降146.40%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汇兑净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62亿元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下降420.18%主要是由于本期坏账损失等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下降74.67%主要是本期股票投资收益和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利润增长43.31%主要是由于本期出售香港北帝街项目收益约 6,500 万元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下降71.15%主要是由于本期捐赠和罚没支出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约154万元和172万元所致。
利润总额增长45.61%主要是由于本期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净利润增长75.87%主要是由于本期出售香港北帝街项目收益约 6,500 万元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71.23%主要是由于本期出售香港北帝街项目收益约 6,500 万元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增长97.06%主要是由于本期扬州武夷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561.26%主要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各项税费等经营性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7.94亿元,而经营性现金流入仅增加2.38亿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129.97%主要是本期借款收到的现金等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9.28亿元,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仅减少1.91亿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9月3日,董事第六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以2018年9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以3.68元/股的价格授予86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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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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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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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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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