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8-08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18年10月26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多多药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多多药业拟与多多集团继续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合同标的调整为厂(库)房11栋,总建筑面积18,224.30㎡,办公楼租金调整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240元,其他厂(库)房租金调整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120元,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2,602,356元,按月缴纳。租赁期五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租金合计13,011,780元。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拟了解佳木斯市安庆街555号办公楼及厂房市场租金单价咨询报告》(中瑞咨报字[2018]第000097号)采用市场比较法测算,截至2018年7月1日,该处办公楼市场租金测算结果如下:办公楼市场单价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245.34元,厂房市场租金单价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133.06元。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认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的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7、10.2.8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仅需董事会审批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多多药业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二、关于为中实上庄向南京银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混凝土,本公司持有其 94.80% 股份)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上庄,中实混凝土持有其 84.80%股份)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额度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
本公司同意上述贷款事项,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地下二层72个车位房地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经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仁达房估字【2018】第201801101018417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2018年8月24日的抵押价值总额为2,635万元人民币。
中实上庄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同意通过。
因中实上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证监会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8-08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多多药业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多多药业2018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拟向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续租厂房、库房、办公楼。预计2018年向多多集团支付租赁费用为1,234,305元,相关《厂房租赁合同书》已于2016年7月1日签署。合同标的为厂(库)房12栋,总建筑面积19,839.3 ㎡,办公楼租金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120元,其他厂(库)房租金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50元,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 1,234,305 元,按季度交纳。租赁期两年,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详见2018年4月21日公告2018-024、2018-027号)。
鉴于该协议已到期,现多多药业拟与多多集团继续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合同标的调整为厂(库)房11栋,总建筑面积18,224.30㎡,办公楼租金调整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240元,其他厂(库)房租金调整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120元,年租金为人民币2,602,356元,按月缴纳。租赁期五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租金合计13,011,780元。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拟了解佳木斯市安庆街555号办公楼及厂房市场租金单价咨询报告》(中瑞咨报字[2018]第000097号)采用市场比较法测算,截至2018年7月1日,该处办公楼市场租金测算结果如下:办公楼市场单价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245.34元,厂房市场租金单价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133.06元。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认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的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7、10.2.8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仅需董事会审批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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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人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佳木斯肉类联合加工厂,是一个有着40多年历史的老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 由于经营管理落后,产品单一,不能快速对接市场,再加上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企业经营举步维艰。2000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大力支持下,企业进行改制重组,成立了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多多集团2017年在岗职工人员91人。多多集团控股多多制罐盖有限公司、双城多多制铁制罐2家子公司,参股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冰泉多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30日,主要经营豆(浆)粉、豆奶粉、营养粉、豆类、乳类、谷物类制品、综合保健食品、西药、中药、中成药(子公司经营)、屠宰(分支机构经营);罐盒、皇冠盖等;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生产;进出口业务;代理对俄等东欧各国易货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钢材;企业管理服务、厂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力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2015年主要业务是销售豆粉;水力、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房屋租赁、其他固定资产租赁、厂区服务等。2015年末资产总额14,366万元,负债总额2,44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918万元。
2016年主要业务是水力、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房屋租赁、其他固定资产租赁、厂区服务等。因国家政策原因减少了豆粉销售业务。2016年末资产总额13,717万元,负债总额1,94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773万元。
2017年主要业务是水力、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房屋租赁、其他固定资产租赁、厂区服务等。因国家政策原因减少了豆粉销售业务。2017年末资产总额14,015万元,负债总额2,54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471万元。
(2)以下为多多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40,149,430.09元;
净资产:114,713,268.63元;
主营业务收入:33,005,699.01元;
净利润:1,647,955.50元。
以下为多多集团截至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69,571,888.03元;
净资产:151,062,349.61元;
主营业务收入:30,559,316.22元;
净利润:569,629.41元。
3、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认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的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多多集团出租给多多药业厂(库)房11栋,座落在佳木斯市安庆街555号甲方的厂区内,总建筑面积为18,224.3㎡。厂房类型为砖混结构。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在市场价基础上,并以评估公司出具的《市场租金单价咨询报告》为参考依据。综合考虑了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建筑物情况、配套及安全等多种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为:办公楼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240元,其他厂(库)房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120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1)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厂(库)房11栋,座落在佳木斯市安庆街555号甲方的厂区内,总建筑面积为18,224.3㎡。厂房类型为砖混结构。
(2)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办公楼租金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240元,其他厂(库)房租金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120元,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2,602,356元,按月交纳。
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多多药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租赁多多集团的厂房、库房及办公楼,本次租金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七、截至2018年9月30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房屋租赁价格公允,该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有利于多多药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该关联交易在市场价基础上,并以评估公司出具的《市场租金单价咨询报告》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定价合理。本次房屋租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批程序合规。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房屋租赁的相关内容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持续督导机构意见结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反映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持续督导机构同意中关村上述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多多集团营业执照、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数据(2017年12月31日、2018年9月30日);
2、厂房租赁合同书(拟签署);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5、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拟了解佳木斯市安庆街555号办公楼及厂房《市场租金单价咨询报告》(中瑞咨报字[2018]第000097号);
6、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8-08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混凝土,本公司持有其 94.80% 股份)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上庄,中实混凝土持有其 84.80%股份)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额度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
本公司同意上述贷款事项,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地下二层72个车位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3,276.54平方米)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经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仁达房估字【2018】第201801101018417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2018年8月24日的抵押价值总额为2,635万元人民币。
中实上庄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同意通过。
因中实上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证监会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790030905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罗家坟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6,67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商品混凝土;销售混凝土、建筑材料、钢材、橡胶制品、陶瓷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不含汽车租赁);专业承包;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07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94.8%
84.8%
以下为中实上庄2017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486,263,476.99元
负债总额:429,314,950.70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429,314,950.70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56,948,526.29元
营业收入:506,056,896.20元
利润总额:13,348,099.21元
净 利 润:9,891,976.10元
资产负债率:88.29%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中实上庄2017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以下为中实上庄截至2018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515,519,653.92元
负债总额:457,789,739.29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
流动负债总额:457,789,739.29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57,729,914.63元
营业收入:201,596,284.01元
利润总额:3,544,108.31元
净 利 润:781,388.34元
资产负债率:88.80%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中实上庄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本公司以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地下二层72个车位房地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金额:2,000万元。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1、此项贷款用途为中实上庄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中实上庄混凝土销售收入;
2、中实上庄资产质量较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94.80% 股权;中实混凝土持有中实上庄84.80%股权。小股东北京菘峰商贸有限公司持有中实上庄 10%股权,北京竣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及中实上庄 5.2%股权。鉴于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因而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亦未将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4、中实上庄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7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61588.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65%。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588.48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60,000.00万元。
截至2018年7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1,500.00万元。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1,500.0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至2018年7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1,500.0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1,500.00万元,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六、备查文件:
1、中实上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实上庄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18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3、仁达房估字【2018】第201801101018417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4、中实上庄《反担保函》;
5、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