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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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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震山,行长、财务负责人宋剑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建夫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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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8年7月4日,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其中,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3,664,428,8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465,771,552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扩大为5,130,200,432股;

  2、2017年12月,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杭银优1)。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未考虑相应的优先股股息。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于本年发放相应的优先股股息;

  3、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4、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收益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5,130,200,432股重新计算;

  5、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计算,下同;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7、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将原计入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相关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计入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收益”项目,上述规定对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没有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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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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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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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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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 2017年8月14日,公司在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拍取得“江干区钱江新城单元JG1308-0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9,615.0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兼容商务用地),用于建造公司总行新综合大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招标确定相关咨询服务单位、完成大楼项目相关的方案设计与报批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后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办理相应手续,并进行后续项目开发。

  (2) 2017年11月13日,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双创专项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50亿元以内(含50亿元)的双创专项金融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含)以内,具体利率水平由市场确定,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和发展双创产业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双创专项金融债券发行方案已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尚待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3) 2017年12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上海设立专营机构——资金营运中心的议案》。2018年9月7日,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意见同意公司在上海设立资金营运中心。目前公司正在按有关监管法规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申请事宜。

  (4) 2018年3月26日,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准公司在浙江省湖州市筹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序开展湖州分行的筹建工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无。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四、 银行业务数据

  4.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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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4.2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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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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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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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各指标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4.5 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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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流动性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计算。

  4.6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公司后三类不良贷款总额为52.79亿元,较年初增加7.6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52%,较年初下降0.07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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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中2018年9月30日后三类不良贷款占比合计数与实际值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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