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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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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彭政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曼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曼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三季度营业收入分行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技术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3号),决定“没收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09,866,872.67元,并处以329,600,618.01元罚款。” 2017年8月25日,网络技术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京0102 行审87 号),裁定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3 号)准予强制执行。2018年3月8日,网络技术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 文号均为〔2018〕京0102执2080号),网络技术公司逾期不履行前述行政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和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2018年7月19日,网络技术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失信决定书》以及《限制消费令》(文件号均为为(2018)京 0102 执 2080 号,《限制消费令》签署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上查阅到了《限制消费令》(文件号为(2018)京0102执2080号,签署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依上述三个法律文件,网络技术公司被西城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网络技术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宗梅苓被下达了限制消费令。

  截至2018年9月30日,网络技术公司已缴纳上述罚没款25,297,395.61元,尚未缴纳余额414,170,095.07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网络技术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技术公司未来还存在因未及时足额缴纳罚没款而被加处罚款的可能性。网络技术公司2018年9月30日净资产余额为-422,453,791.50元,已无法正常持续运营,处于净资产不足以偿付《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罚没款的状态。

  基于网络技术公司目前所处的如上状态,导致公司存在不确定的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恒生网络未来因未及时足额缴纳罚没款而被加处罚款的风险、公司声誉的损失、潜在的业务监管风险、潜在的各项准入资格的限制以及短期再融资受阻的风险、强制执行带来的相关风险、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带来的相关风险等,受影响的程度视具体情况而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18-041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生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监事3名列席。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18-04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购买理财产品的汇总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年第三季度,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负责投资理财的机构“公司理财小组”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以及公司董事长依照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审批进行理财投资,具体的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披露如下表。公司投资理财的决策审批程序和具体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委托理财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单项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

  ■

  ■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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