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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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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仲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笑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现股本2,745,166,103.00股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安全及污染防治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秩序改善,主要产品价格较高位运行,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8-4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至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18年1至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8年1至9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

  说明:

  1、公司产业链完整,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为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所致。

  2、为了真实反映主要产品经营情况,本期基础化工产品中不含乙炔气、氢气、香精、冷冻油等其他非主要产品(下同)。

  3、电子化学材料:因公司已完成该业务资产转让,自 2018 年 5 月起该业务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该项经营数据为 2018 年 1 至 4 月的数据(下同)。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不构成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当期的业绩以公司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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