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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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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锐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化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

  2018年8月公司收购了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与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所以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对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影响。

  上表中上年度末调整前的“总资产”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广发证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调整,具体原因详见第三节重要事项十一、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

  ■

  注:2018年8月公司收购了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与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所以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广发证券自2018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施行修订后的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该准则衔接规定,在施行日,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准则实施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初数的影响金额为-133,004,104.71元,其中,留存收益的影响金额为474,642,910.27元,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金额为-607,647,014.98元。

  公司对广发证券持股比例10.33%,在广发证券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对该公司有重大影响,对该公司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根据广发证券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本期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具体影响情况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初数的影响为-13,746,302.44元,其中,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为49,055,516.00元,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为-62,801,818.44元;同时对总资产期初数的影响为-13,746,302.44元,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据影响为-13,746,302.44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期初数的影响为-11,985,314.14元,其中,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为42,771,194.09元,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为-54,756,508.23元;同时对总资产期初数的影响为-11,985,314.14元,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据影响为-11,985,314.14元。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8-07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下午3:3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锐驹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详情请见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80)。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情请见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8-079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下午4:0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本次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晖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详情请见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80)。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详情请见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18-08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对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对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案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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