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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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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晓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文先生、陈宏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瑞华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减少50.97%、54.42%、50.97%及50.97%,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售电业务因购销电价倒挂导致经营发生亏损,以及广州证券报告期内业绩下滑导致亏损使得公司确认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2.35%,主要是报告期内电、热业务及锦泽公司车位销售收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货币资金增加45.28%,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收款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收票据减少44.51%,主要是是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3.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预付款项增加231.98%,主要是报告期末预付货款、工程款增加所致。

  4.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应收款减少50.58%,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保证金及物业维修资金所致。

  5.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20.43%,主要是报告期内物料及工程采购增加导致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及支付信用证贴现利息导致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6.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投资性房地产增加238.09%,主要是报告期内锦泽公司用于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增加所致。

  7.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在建工程增加129.69%,主要是报告期内分布式能源站、西区热力、环保科技等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8.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职工薪酬增加389.83%,主要是报告期末计提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余额增加所致。

  9.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应付款减少38.47%,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到期债券利息导致应付利息减少所致。

  10.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88.1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归还到期中期票据所致。

  11.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流动负债增加9410.99%,主要是报告期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所致。

  12.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长期借款增加242.43%,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长期银行借款所致。

  13.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债券减少39.9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2015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约4亿元所致。

  14.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608.7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广州证券在报告期内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金额,按持股比例相应确认减少其他综合收益所致。

  15.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94.84%,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16.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其他收益增加84.12%,主要是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17.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收益减少111.24%,主要是报告期内参股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绩下滑导致亏损,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18.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处置收益增加650.15%,主要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19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支出减少51.31%,主要是报告期内捐赠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20.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内龙门县恒隆钙业有限公司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款,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21.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313.88%,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向广州开发区恒凯新兴基金投资0.8亿元,上年同期仅支付收购恒运D厂1%股份投资款0.19亿元所致。

  21.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广州恒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入资本金,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22.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85.83%,主要是报告期内对外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23.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增加100%,主报告期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4.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77.01%,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到期债务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6 年 12 月 25 日及2017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重组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证券”)24.4782%股权出售给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秀金控”),并由交易对方以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对价。报告期内,越秀金控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87号)核准批文,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次交易。截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权已过户至越秀金控名下,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穗工商(市局)内变字[2018]第01201810085018号)。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广州证券股权。具体内容见 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24日、 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 郭晓光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8—051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18—052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5 恒运         债债券代码:11225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形成了监事会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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