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钟天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映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雪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大诉讼案件:

  2018年1月,天津中天盛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天宏大纸业有限公司及马向英因合同纠纷,将公司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内容详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01)。

  2018年9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17)京民初159号),驳回天津中天盛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天宏大纸业有限公司及马向英诉讼请求。内容详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34)。

  2018年10月,天津中天盛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天宏大纸业有限公司及马向英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再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件法院已受理,但未开庭审理。内容详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36)。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设备技改项目的成功以及产品价格的上涨,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

  ■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03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10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二)董事会以 10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接待与推广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制度的修订有利于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所以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接待与推广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03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刘岩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对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刘志成先生,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中大商业评论》执行主编,中山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研究员,IBM全球咨询服务部咨询顾问,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投资二部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志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