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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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栗延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正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菊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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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了2760.41万元,相比增加了83.19%,主要原因是业务保证金的增加;
2.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增加了921.89万元,相比增加了250.79%,主要原因是对外投资的增加;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了198.90万元,相比增加417.85%,主要原因是部分新增设备尚未进行验收;
4.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比期初增加了2981.13万元,相比增加40%,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权的增加;
5.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增加了1147.96万元,相比增加97.35%,主要原因是装修费等增加;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了6978.67万元,相比增加170.28%,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的增加;
7.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了394.46万元,相比增加36.95%,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加增加;
8.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了565.78万元,相比增加72.34%,主要原因是应付利息及往来款的增加;
9.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期初减少了933.39万元,相比减少62.82%,主要原因是归还了银行贷款;
10.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增加了20000万元,相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融资租赁应付款;
1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同期增加42813.35万元,同比增加45.56%,主要原因是本期出版服务业务和教育培训业务业绩增长;
12.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193.29万元,同比增加30.31%,主要原因是收入增长的同时相关费用的增加;
13.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94.49万元,同比增加37%,主要原因是研发投入的增加;
14.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68.70万元,同比增加1140.43%,主要原因是融资借款的增加;
15.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342.45万元,同比增加55.93%,主要原因是应收帐款的增加导致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
16.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32.15万元,同比增加769.55%,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17.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73.77万元,同比增加47.50%,主要原因是本期政府补助的增加;
18.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09.70万元,同比增加31.45%,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增加;
19. 报告期内,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2198.38万元,同比增加42.96%,主要原因是出版业务和教育培训业务的业绩增长;
20.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5204.12万元,同比增加39.38%,主要原因是销售额增加导致收到的资金增加;
21. 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291.65万元,同比增加95.93%,主要原因是其他货币资金存款到期所致;
22. 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9362.02万元,同比增加65.28%,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支付的账款增加以及公司为降低采购成本增加了纸张原材料的库存所致;
23. 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500万元,同比增加300%,报告期内转让期初股权投资所致;
24. 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532.08万元,同比增加63.29%,主要原因是支付土地出让金和购买设备的增加;
25. 报告期内,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84.80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并购“广州中鸣数码”支付的净额所致;
26. 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2104.85万元,同比减少98.2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募集配套资金;
27. 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7449.82万元,同比增加473.27%,主要原因是融资款增加所致;
28. 报告期内,偿还债务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885.71万元,同比减少44.90%,主要原因是归还银行借款的减少;
29. 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了1285.67万元,同比增加153.53%,主要原因是股利分配和利息费用的增加;
30. 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了3433.91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股本回购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拟以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0万人民币的上限,回购价格13元/股上限进行股份回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41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回购总金额34,321,652.43元;
2、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本次向激励对象105人授予245.17万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8月3日,登记完成日期为2018年8月13日;
3、报告期内,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第一批解锁,涉及解锁的激励对象合计108人,解锁股数为1,234,792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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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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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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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5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大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栗延秋女士以及大股东贾春琳先生的通知,获悉栗延秋女士及贾春琳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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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24,683,378股,栗延秋女生持有公司78,255,52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1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9,100,000股,占总股本的18.20%;贾春琳先生持有公司41,672,92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8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6,230,000股,占总股本的11.16%。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8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会[2018]15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文件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将相应追溯重述比较期财务报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0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7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离职以及考核结果为B档,需注销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拟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中,18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932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B档,其考核期内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134,932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324,683,378股变更为324,548,446股。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2017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拟授予274名激励对象合计限制性股票23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85万股,预留46万股,授予价格为19.00元/股。2017年4月22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未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017年4月2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17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鉴于7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08,660股,以及2016年度权益分派的原因,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274名调整为197名,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310,000股调整为4,202,680股,其中首次授予由1,850,000股调整为3,282,680股,预留部分由460,000股调整为920,000股,首次授予价格由每股19.00元调整为每股9.485元。
2017年6月27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首次授予19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282,680股,授予价格为9.485元/股,预留920,000股。
2018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离职,其合计获授的80,7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核查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业已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80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4,792股办理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8月21日上市流通。
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8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932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B档,其考核期内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134,932股。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合计92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于2018年5月16日完成授予登记。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原因
18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932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B档,其考核期内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34,932股。
3、回购价格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辞退、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根据激励对象在考核期被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锁比例,不能解锁的部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支付相应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实施权益分派,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人民币。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9.485 元/股-0.05元/股,即为9.435元/股。
4、回购价款
18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款为9.435元/股×96,932股=914,553.42元;
4名在第一个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B档激励对象回购价款为9.435元/股×38,000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58,530元+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均来自离职人员和未达到业绩考核标准的激励对象,根据《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回购注销条件,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意见
公司已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现阶段的必要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等符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1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0万美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设备采购等。其中全资子公司上海盛通时代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盛通”)使用额度不超过150万欧元的等值美元,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亿元(实际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及进口信用证等,其中全资孙公司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盛通兴源”)使用不超过1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纸张购货专用合同》,公司为上述债权人提供800万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盛通时代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春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广业路568号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前、出版物印刷、出版物印后、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零售),印刷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图书设计制作,办公用品、印刷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广告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盛通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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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正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11号2幢四层401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销售日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文具用品、纸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仓储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盛通兴源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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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上海盛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盛通兴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支持子公司和孙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此次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近12个月(不含已履行信息披露的部分)为控股子公司有效担保累计金额为0;为全资子公司(包含孙公司)有效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1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7%。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2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决定,定于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
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15:00至2018年11月14日15:00。
5、 会议召开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7日
7、 会议地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8、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1、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2、关于公司向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
3.3、关于公司向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
4、《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2、6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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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2日和13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电话:010-67871609;010-52249888
2. 传真: 010-52249811;
3. 联系人:肖薇、竹鹏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9”,投票简称为“盛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有效期限:
股东代码: 授权日期: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6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董事出席情况:到会董事有栗延秋、贾春琳、唐正军、侯景刚、蔡建军、梁玲玲、蒋力。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马肖风、李万强委托独立董事蒋力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监事会列席情况:监事会成员殷庆允、张友林、姚占玲列席了本次会议。
董事会秘书肖薇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贾春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
议案2、《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89)。
议案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7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离职以及考核结果为B档,需注销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拟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中,18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932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B档,其考核期内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134,932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324,683,378股变更为324,548,446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议案4、《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公司资本变更,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134,932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324,683,378股变更为324,548,446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亿元(实际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及进口信用证等,其中孙公司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
议案6、《关于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1、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0万美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设备采购等。其中全资子公司上海盛通时代印刷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万欧元的等值美元,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关于公司向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亿元(实际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及进口信用证等,其中全资孙公司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3、关于公司向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纸张购货专用合同》,公司为上述债权人提供800万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议案7、《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拟以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0万人民币的上限,回购价格13元/股上限进行股份回购。股份回购完成后将由公司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补充完善了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将现行规定中“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情形修改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增加“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两种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性规定。
公司根据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注销变更为用于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9、《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议案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7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监事殷庆允、张友林、姚占玲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到会情况符合法定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庆允主持。上午10:30,会议讨论了下列议题,并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经过充分的讨论,与会监事一致做出如下决议:
议案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
议案2、《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89)。
议案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回购注销条件,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议案4、《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公司资本变更,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134,932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324,683,378股变更为324,548,446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5、《关于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1、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0万美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设备采购等。其中全资子公司上海盛通时代印刷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万欧元的等值美元,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关于公司向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亿元(实际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及进口信用证等,其中全资孙公司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3、关于公司向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纸张购货专用合同》,公司为上述债权人提供800万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议案6、《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拟以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0万人民币的上限,回购价格13元/股上限进行股份回购。股份回购完成后将由公司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补充完善了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将现行规定中“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情形修改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增加“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两种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性规定。
公司根据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注销变更为用于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公司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条款需要作出相应修订;此外,《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将作出相应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