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2018年10月25日,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存入的招商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已到期,其中本金60,000万元,收益1421.10万元。本次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于2018年10月25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0月26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合同。有关合同的主要条款详情如下:
一、结构性存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型
产品规模:人民币60,000万元
预计年收益率:3.91%
产品起息日:2018年10月26日
产品结息日:2018年12月28日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合同的生效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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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