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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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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1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55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外围市场方面,美国如期年内第三次加息,美债收益率创新高达到3.2%以上,期限利差先压后扩张,反映经济增长和就业数据仍然较强,油价创新高以及核心通胀数据仍然温和,是特朗普政策的持续反应。局部新兴市场国家受到外债因素的影响汇率大幅贬值,受美元走强而导致的经济增速下滑已经反映在了资产价格中。

  国内方面,3季度宏观经济呈现类滞胀的压力,投资和消费增长都下滑,贸易顺差压缩。物价受环保和供给侧改革影响,PPI环比回升,CPI也缓步上行。我们还看到表外融资收紧延续,表内融资并未大幅扩张,整体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仍非常困难,宽货币向宽信用传导仍受阻,含地方债的广义社融增速基本企稳。信用条件能否持续改善将是关键因素,因此国内宏观政策出现持续的放松,央行货币政策再次降准且未跟随外围市场加息,释放流动性的同时,希望降融资成本并推动银行层面的信用改善,同时对冲外部冲击给经济带来的下行压力。其他比如税收等实质性政策也相应启动。从周期的角度看经济的下行和政策的对冲交替,企业盈利目前还刚刚开始下行。

  在宽货币紧信用未明显改善的格局下,3季度类利率品种收益率虽整体下行,但8月、9月由于地方债供给压力大幅飙升,债券市场出现一定震荡,利率债收益率整体呈现先下后上再回落的走势。而信用债明显分化,特别是低等级信用债在监管新规落地和信用事件冲击下,呈现相反走势。3季度整体看,10年期国债和国开债的收益率分别上行13BP和下行5BP至3.61%和4.20%;3年期AA中票、5年期AA中票、1年AAA短融分别下行48BP、11BP和85BP至5.01%、5.53%和3.69%。

  权益市场方面,3季度权益市场风险偏好持续下行。一方面,美联储处于货币紧缩通道中,人民币汇率再次承压,贸易战反复制约A股市场风险偏好。另一方面,国常会召开政策出现实质放松,但信用风险事件的暴露,宽信用的传导不畅增加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担忧。而后,随着汇率的大幅波动市场快速下行。3季度整体看上证综指、沪深300、创业板指分别下跌0.92%、2.05%和12.16%。

  3季度本基金持仓以流动性较好的高等级信用和利率债为主,由于3季度类利率品种的供给压力较大,长久期利率债做了波段交易,阶段性减持后季底有所增持。3季度本基金对权益部分持仓进行了减仓,持仓集中在行业景气度更确定的消费类品种和估值在历史底部的银行。

  展望后市,我们判断如果没有大面积地爆发贸易战,美国经济大概率会维持较强的走势。发达国家货币政策正常化导致利率上升,同时经济增速的动态差异变化将会成为资本流向的重要决定因素。若全球金融环境进一步收紧,尤其是美元持续强势的话,新兴市场的资产价格仍将会受到很大的压力。美联储年内还会加息一次。从美债期限利差走扩来看,美国经济保持较强劲的时间拉长。

  国内经济存在较为确定的下行压力,本轮宽货币至宽信用的传导需要更长时间,一方面各部门债务负担均偏重,另外各主体风险偏好较低。目前对于地方隐性债务的政策表态是化解存量和控制增量,接下来基建投资有托底效果但幅度不大,因为预算约束内的财政可以加杠杆的空间有限,而且房地产投资能否维持高位也存疑,预计经济继续下滑但不会失速。

  而货币政策预计将延续边际放松方向以对抗内外部压力,释放流动性缓解实体经济的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美联储加息进程中汇率压力是制约大水漫灌的一大因素,汇率贬值同时央行仍保持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4季度债券方面,我们看平收益率曲线,认为短端利率的表现将会弱于长端。虽然银行间流动性宽松,但央行利率走廊的底线思维,使得短端利率面临低位反弹。前期大规模地方债的发行、通胀预期和财政刺激对利率形成压制。但经济下行的趋势,宽信用仍有阻力,还有中国债券市场未来被纳入多个主流债券指数,将会对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形成利好。信用方面低评级的流动性压力已经显现,盈利下行还处于刚开始的阶段,仍不是进行信用下沉的时候。

  权益市场方面,短期整体仓位维持偏谨慎。中长期看,虽然紧信用环境短期难以改变,但至少货币政策宽松信号已明确。当前市场风险偏好已降至低位,部分优质公司受经济环境影响较小,且经过前期调整估值已具有一定吸引力,在风险释放充分后值得积极把握。另外,寻找一些在恐慌中被错杀的优质公司,或基本面虽处于底部但存在出现拐点可能的行业和个股,在向下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以期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3季度,景颐双利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8%;

  2018年3季度,景颐双利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1.2018年2月7日,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贷款资金转存款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在他行贴现,贴现资金回流转存款质押重复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大连银监局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40万元。2018年6月28日,因平安银行贷前调查不到位,向环保未达标的企业提供融资;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等问题,天津银监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

  2018年3月14日,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问题,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061.39元,并处罚款10,308,084.15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4,145.54元;2018年7月26日,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问题,被中国人民银行合计处以罚款140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以上处罚对公司经营以及对其价值判断影响不大,公司向零售转型持续推进,息差稳定,资产质量改善,综合考虑其估值较低,存在一定投资价值。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平安银行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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