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
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2017年12月26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川能源”)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承诺事项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7-13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达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持计划议案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百川能源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18元/股,增持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关于公司股东变更承诺事项暨增持股份计划的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6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鉴于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4日和2018年4月20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受定期报告等内幕信息知情不得交易,信息披露窗口期不得交易,以及法定节假日等因素影响,贤达实业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缩短,未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因此将本次增持计划延期至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后的三个月内,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除上述披露原因外,增持计划期间,公司邀请贤达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伯东先生全程帮助公司谈判收购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相关事项,属于重大事项的内幕知情人,故贤达实业不能增持公司股份。
●相关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实施的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或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贤达实业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5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9%,累计增持金额为12,000,000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贤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4,739,857股,与一致行动人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471,26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211,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1%。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高于50,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18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延期至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2018年8月1日)后的三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6、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实施的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或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8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贤达实业发来的《股份增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贤达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5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9%,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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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达实业将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继续履行上述增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进展情况。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等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增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25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齐晓忠先生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齐晓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齐晓忠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5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6,500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百川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燃气”)拟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百川燃气向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百川燃气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06月25日
3、注册资本:36,000万元
4、经营范围:管道燃气(天然气)、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燃气汽车加气站(天然气);天然气用具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法定代表:王国风
6、住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武隆南路160号
7、财务状况(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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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20,000万元。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公司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百川燃气的经营较为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有关融资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6,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2.36%。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保证合同》;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百川燃气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