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纪鹏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洪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陶洪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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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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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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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增加214,768,018.99元,增长率31.19%,主要原因为流动资金借款增加致银行存款金额增加。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年末减少7,509,165.53元,减少率65.53%,主要原因为公司持有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年末增加178,618,837.85元,增长率169.23%,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中和盛杰开展进口贸易业务的需要增加预付款,该公司于去年7月成立,同时由于公司购置原材料也增加预付款。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增加5,997,041.92元,增长率37.93%,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中和盛杰进口贸易业务需要,增加缴纳锁汇保证金和货物保证金。
报告期末,存货较上年年末增加288,965,418.77元,增长率49.50%,主要原因为由于生猪价格合适,公司增加猪肉产品的库存储备以及控股子公司中和盛杰业务规模增长使其产品库存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42,500,000.00元,减少率85.00%,主要原因为公司减少银行理财业务。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年末增加53,448,490.84元,增长率113.82%,主要原因为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猪场工程投入增加。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3,964,131.42元,减少率38.17%,主要原因为公司第二批限售股解禁转回递延所得税影响金额。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年末增加479,000,000.00元,增长率903.77%,主要原因为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本期公司增加了流动资金借款。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年末增加103,085,524.34元,增长率50.56%,主要原因为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以及控股子公司中和盛杰业务规模增长使其应付货款增加。
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上年年末增加81,247,937.84元,增长率105.91%,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中和盛杰业务规模增长使其预收货款增加以及因国庆假期不能对公打款致公司客户提前打款金额增加。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减少7,496,211.00元,减少率45.39%,主要原因为公司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到期上缴导致应交税费金额下降。
报告期末,库存股较上年年末减少15,441,100.00元,减少率62.66%,主要原因为公司第二批限售股解禁转销回购义务金额。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310,323,676.07元,增长率31.45%,主要原因为本期生猪屠宰板块销量增加及进口贸易业务规模增长。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0,201,691.09元,增长率57.77%,主要原因为公司销量增加导致运费等增加,且本期增加子公司青岛中和盛杰销售费用,该公司于去年7月成立。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495,862.54元,增长率45.83%,主要原因为本期融资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长。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233,038.87元,增长率43.04%,主要原因为本期生猪价格下降致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89,143.22元,减少率48.70%,主要原因为本期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利得减少及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80,860.41元,增长率57.09%,主要原因为本期龙大养殖猪只死亡保险理赔增加及长期无法偿付应付款转营业外收入影响。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76,196.10元,减少率68.33%,主要原因为上期支付员工伤亡等赔偿款金额73.36万元,本期无。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858,148.12元,增长率169.98%,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税所得额增加。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513,984.85元,增长率122.67%,主要原因为本期控股子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实现利润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0,341,777.76元,减少率203.65%,主要原因为本期存货金额增加和子公司中和盛杰开展进口贸易产生的预付款项金额增加。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295,022.17元,增长率49.18%,主要原因为本期减少银行理财业务收回投资款增加。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82,732,173.10元,增长率860.20%,主要原因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本期流动资金借款金额增加。
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85,066.71元,增长率123.01%,主要原因为本期外汇业务减少,汇率差异致汇兑收益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事项
1、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其他授权与终止事项等。
3、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每股5.86元的价格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86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5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6年6月22日,公司发布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2016-056),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16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
5、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7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6年10月27日的本公司2016-092公告及2017年1月5日的2017-001公告。
6、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0,000股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手续尚未办理。
7、2017年6月26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7年6月23日的本公司2017-052公告。
8、2017年9月8日,公司部分2016年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7年9月5日的本公司2017-083公告。
9、2017 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7年11月27日的本公司2017-101公告。
10、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8年4月28日的本公司2018-038公告。
11、2018年7月12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8年7月10日的本公司2018-068公告。
(二)、收购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70%股权事项
公司与李凯、李向南、李振祥、薛治爱及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3日共同签署了《收购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70%股权之框架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李凯持有的潍坊振祥30%股权、收购李向南持有的潍坊振祥40%股权,公司合计从李凯、李向南收购李凯、李向南持有的潍坊振祥70%的股权,已于2018年5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5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2018-046)。
在框架协议约定的原则下,以上各方于2018年6月29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书》。详见2018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2018-065)。
潍坊振祥已在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详见2018年10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2018-100)。
(三)、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持有公司股份事项
1、2018年6月8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的通知,龙大集团与蓝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投资)于2018年6月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龙大集团拟转让75,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9988%)给蓝润投资。该次转让已于2018年6月15日过户完成。详见2018年6月9日、2018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2018-058、063)。
2、2018年8月17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通知,龙大集团与蓝润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转让方龙大集团拟转让75,609,2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给蓝润投资;同时,将其持有的74,856,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0)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及提名、提案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蓝润投资行使。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蓝润投资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超过龙大集团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蓝润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戴学斌、董翔夫妇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详见2018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2018-079)。
3、2018年9月3日,公司收到龙大集团及蓝润投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详见2018年9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2018-086)。
4、龙大集团与蓝润投资于2018年8月17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龙大集团拟将其持有的龙大肉食74,856,8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0%)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及提名、提案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蓝润投资行使,该等委托具有唯一性及排他性。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第七条“协议的生效”,《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条件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协议经双方正式盖章;(2)乙方完成甲乙双方于2018年8月1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3)乙方未有违反约定或承诺的行为。
待《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龙大集团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21,4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6%;蓝润投资将合计持有公司226,066,0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9.8993%。蓝润投资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超过龙大集团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蓝润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戴学斌、董翔夫妇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收购临沂顺发食品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梁守庆、钟建兴与临沂顺发食品有限公司股东高则富于2018年4月27日共同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4,800万元收购高则富持有的临沂顺发60%的股权,已于2018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2018-039)。
(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
2018年7月27日,公司与四川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本次合作,双方将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在市场开发、食品产业升级、食品安全、食品供应链进行深度合作,协同创造共赢局面。详见2018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201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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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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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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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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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纪鹏斌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10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王强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王强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强先生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推荐合适的董事候选,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王强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