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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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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8-131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8年6月13日,该议案已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到期失效。详细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2018年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45)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2018-67)。

  2018年7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4,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阳春市支行红旗分理处(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购买了名为“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2018年10月23日。

  2018年7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向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阳江阳春朝南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中投证券”)购买了名为“中国中投证券安盈103号收益凭证”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2018年10月16日。

  2018年7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向中投证券购买了名为“中国中投证券安盈107号收益凭证”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于2018年7月30日取得相关凭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2018年10月16日。

  2018年10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向中投证券购买了名为“中国中投证券安盈23号收益凭证”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2019年1月18日。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将上述人民币2,000万元的“中国中投证券安盈103号收益凭证”理财产品予以赎回,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收益20.011007万元已于2018年10月17日全部收回。

  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将上述人民币1,000万元的“中国中投证券安盈107号收益凭证”理财产品予以赎回,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收益9.764433万元已于2018年10月17日全部收回。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将上述人民币14,000万元的“中国中投证券安盈107号收益凭证”理财产品予以赎回,本金14,000万元及相应收益131.98356万元已于2018年10月24日全部收回。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国中投证券安盈23号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固定年化收益率:4.00%

  4、公司申购总额:3,000万元

  5、产品起息日期:2018年10月23日

  6、产品到期日期:2019年1月18日

  7、产品风险等级:中等偏低风险

  8、到期兑付金额:兑付金额=投资本金+投资本金*固定收益率*产品期限/365(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9、兑付日:到期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10、兑付方式:本收益凭证到期,发行人在兑付日按照条款约定向客户支付人民币本金及投资收益

  11、关联性说明:公司与中投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风险提示: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和信息传递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决议等情况,对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注:子公司按其组织架构,履行相应内控程序;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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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3,500万元(不含本次赎回的17,00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3,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七、 备查文件

  1、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8-130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9.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386.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93.92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692.1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5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7]000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阳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环广场支行(以下简称“招行中环广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春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阳春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与三家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于2017年8月4日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原因

  公司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00万台潜水泵及清水泵扩建项目”、“技术中心建设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和“营销网络升级及建设项目”的结余资金投入“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工行阳春支行、国都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014002229200097673,截至2018年8月18日,专户原募投项目“年产100万台潜水泵及清水泵扩建项目”、“技术中心建设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和“营销网络升级及建设项目”结余金额13,965.64万元及其利息合计14,349.99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花宇(身份证号码:1101051976******35)、许达(身份证号码:2112231982******15)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按要求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无正当理由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9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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