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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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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夏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顺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云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6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10月25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已于10月15日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名董事以现场方式书面表决,5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7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纯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8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

  2、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删除,余额在“固定资产”项目列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删除,余额“在建工程”项目列报;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列报;

  6、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项目,“利息费用”反映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利息收入”反映公司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此外还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及比较财务报表已按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执行上述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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