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许国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艳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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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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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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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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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0月12日,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现场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PPP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为4,900.00万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晋县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4,900.00万元用于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贷款期限1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4.35%;同意宁晋县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同意授权董事长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并授权董事长与宁晋县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银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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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国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5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093号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2018年10月25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吴昌敏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5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093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2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EPC服务业务、技术产品销售业务和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业务经营数据
2018年1-9月,公司新签订的EPC服务业务、技术产品销售业务和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业务的合同总额为58,786.8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多38,190.83万元,增幅185.43%。
二、公司运营服务业务经营数据
2018年1-9月各地区污水处理量和均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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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3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为解决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 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票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项目;
3、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 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 将资产负债表汇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7、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8、 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在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5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持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4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兴隆县建龙综合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暂估总价为5,801.33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180天。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如果本项目正常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工业环境服务领域的竞争力,继续扩大公司在河北区域的业务规模,将对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天气的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签署完毕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兴隆县建龙综合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此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合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兴隆县建龙综合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工程地点: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3、工程内容: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包括:格柵、生化、二沉、污泥脱水等设施;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设施;建设污水管总网。
4、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80 天。
5、合同暂估总价:5,801.33万元。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
1、合同签署方
发包人: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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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其签订合同。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暂估总价:5,801.33万元。
2、工程地点: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3、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80天。
4、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5、争议解决方式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照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6、合同生效条件: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河北区域的业务规模,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工业环境服务领域的竞争力。该合同的正常履行对公司当期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天气的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