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伟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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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41.58%,其主要原因为与客户的结算方式改变及17年末的应收票据已经使用;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30.01%,其主要原因为:一是本报告期将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增加应收5,869万;二、销售收入增长影响应收账款的增加;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41.15%,其主要原因为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为取得更优惠的价格预付货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59.56%,其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将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90.44%,主要原因为减少了理财产品的余额,截止3月末,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6)商誉:报告期末,商誉较期初增加506.92%,主要原因为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
(7)短期借款: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88.04%,主要原因为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资金需要。
2、利润表
(1)研发费用:本报告期,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9.10%,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2)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90.58%,主要原因为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生产经营需要,导致银行借款增加,从而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295.57%,主要原因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932.82%,主要原因为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628%,主要原因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因公司整合资源,减少管理成本,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西陇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自2018年7月起,北京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报告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注销厦门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2月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9月底公司完成对厦门西陇的吸收合并。厦门西陇吸收合并详见2017年8月25日《西陇科学: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3、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公司按照信息披露要求至少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098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年10月25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陇科学”)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专人和电话通知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伟鹏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2018年三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8年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10月26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
2、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下称“《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西陇科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
3、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期限的议案》;
因公司向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入的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临近到期,结合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同意在不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前提下,本次借款的期限延长一年,自原借款合同到期之日起算。授权管理层办理借款续期手续和签订续期借款协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西陇科学:关于向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的公告》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102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年10月25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新瑞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以电话通知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牛佳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的规定进行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3、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期限的议案》;
因公司向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入的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临近到期,结合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不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前提下,同意向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借款期限延期一年,自原合同到期之日起算。本次向关联方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099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下称“《通知》”或“《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按照通知规定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开始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备查文件
1、《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101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期限的议案》,同意在不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前提下,将向关联方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石西陇”】借入的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延长一年,自原借款合同到期之日起算。
鉴于清石西陇企业形式为合伙企业,系公司与嘉兴君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投资基金,清石西陇总投资105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999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比例为95.1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项的规定,清石西陇作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借款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成员未在清石西陇任职,与清石西陇不存在其它利益关系,本次表决无需回避。
本次借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次续借预计产生利息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8.2.10条、《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3073252727
经营场所:嘉兴市广场路1319号中创电气商贸园1幢405-1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君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期限:2014年6月26日-2024年6月25日止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续期壹年,自原借款合同到期之日起算
借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后,公司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续期可以缓解公司阶段性资金压力,为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提供资金支持。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约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次关联方借款能一定程度上减少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11月17日至公告日,公司向清石西陇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预计2018年11月16日到期,预计产生利息130.5万元(以最终核算为准),上述利息将于借款到期后支付完毕。3000万元本金部分借款期限将续期1年,期满后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除上述借款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该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延长向关联方借款期限可以缓解公司阶段性的资金压力,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现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方借款续期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