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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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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袁兆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四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  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期末数24827.11万元,较期初增加31.81%,主要原因是本期联营企业钱营孜电厂投产运营,对其销售煤炭业务形成。

  2、预付账款期末数6057.79万元,较期初增加53.01%,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工程款及预付铁路运费形成。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12128.69万元,较期初增加55.34%,主要原因是开展业务所需的代垫款项增加。

  4、预收款项期末数22377.97万元,较期初减少45.13%,主要原因是合同结算减少预收款项。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56442.76万元,较期初增加41.80%,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延迟发放。

  6、应交税费期末数20473.03万元,较期初减少34.98%,主要原因是缴纳上年末未交税费。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20200.00万元,较期初减少33.11%,主要原因是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8、长期借款181750.00万元,较期初增加40.89%,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融资结构,短期借款减少,长期借款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1、研发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8990.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13%,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研发投入。

  2、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177.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6.2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形成应收款项增加,按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3、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1560.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0.78%,主要原因是本期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

  4、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期末387.4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52%,主要原因是本期政府补助减少。

  5、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756.18万元,较上期减少37.47%,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形成。

  6、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25872.74万元,较上期增加5461.22%,主要原因是未弥补亏损在2017年前三季度已弥补完毕,本期按会计政策计算所得税费用,税率25%。

  7、终止经营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10928.54万元,较上期减少14216.73万元,主要原因是刘桥一矿关井闭坑影响。

  8、少数股东损益年初至报告期末68.43万元,较上期减少87.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本期盈利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491.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61%,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职工工资及各项税费较上期增加。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58.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42%,主要原因是上期支付联营企业钱营孜发电公司投资本金。

  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012.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52%,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本金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9月2日安徽时代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公司,诉讼标的为4,190.00万元及利息;诉讼原因为公司未及时履行与安徽时代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同。2014年12月1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3合民二初字第004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败诉,返还安徽时代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货款4,19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本公司对判决不服,于2015年1月4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6年6月2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截止目前诉讼审理尚在进行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公告编号:2018-03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全体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袁兆杰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淮北市扶贫公益基金捐资人民币5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扶贫事业(详见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8-03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朝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8年三季报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促进扶贫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淮北市扶贫公益基金会捐赠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扶贫事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8-03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公司拟向淮北市扶贫公益基金会捐资人民币5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扶贫事业。淮北市扶贫公益基金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捐赠方基本情况

  淮北市扶贫公益基金会是淮北市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全面打赢淮北市新时期脱贫攻坚战,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由市扶贫办、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税务局等单位共同倡议设立。

  基金来源:面向国内外(含港澳台地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各类组织及个人捐赠;政府及各部门组织的募捐活动所募集的资金。

  基金用途:主要用于支付从事公益岗位的贫困户的劳动报酬。

  三、本次捐赠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促进扶贫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淮北市扶贫公益基金会捐赠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扶贫事业。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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