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廷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60.30%,主要原因为按照约定支付的军品半成品等款项增加;
2、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40.77%,主要原因为垫付科研经费及应收出口退税款等增加;
3、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806.33%,主要原因为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款项增加;
4、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50.98%,主要原因为部分基建项目持续开展,预付供应商工程及设备备件等款项增加;
5、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33.28%,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暂未支付。
6、本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42.91%,主要原因为收到的国拨基建项目款项增加;
7、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下降679.56%,主要原因为带息负债资金占用减少,利息支出总额下降;
8、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12,881.50%,主要原因为部分客户应收账款收回,坏账准备转回;
9、本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73.53%,主要原因为收到的研发补贴等政府补助资金增加;
10、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53.03%,主要原因为公司持有的大通燃气股票股价下跌;
11、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9.85%,主要原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及现金回款增加;
12、本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83.91%,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增加,实际支付的增值税等款项增加;
13、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2.48%,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三供一业改造及其他国拨基建项目资金减少;
14、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77.54%,主要原因为本期三供一业改造资金支出减少;
15、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61.73%,主要原因为现金回款等流入增加,外部贷款需求减少;
16、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0.77%,主要原因为应付票据到期,票据保证金解付增加;
17、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72.87%,主要原因为外部贷款总额下降,实际偿还的贷款减少;
18、本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68.15%,主要原因为外部贷款资金占用减少,实际支付的利息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湘稽调查字057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在收到调查通知书后,于2017年8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8),并按要求每月披露一次立案调查进展公告。
2018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3号]),并于2018年10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96),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