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焕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庆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庆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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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2018年1-9月利润表项目分析说明
■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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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8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
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同时要求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以上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的报表项目2017年1-9月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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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018年10月25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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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焕森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9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以下银行申请不超过16.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其中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3.7亿元人民币的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以上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之日算起。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经销商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经销商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充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9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龙孝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18-09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经销商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于2018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经销商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经销商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植保”)在贷款到期归还后申请续贷,并继续以其土地、房屋作抵押,向当地银行申请2,1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现公司董事会授权顺泰植保负责人在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办理贷款。
上述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顺泰植保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11088902550T
住所: 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驻地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257.2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姚吉强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17日
经营期限: 2013-12-17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农药批发、零售(不含危化品);果树新品种引进、繁育,农用激素、增效剂、叶面肥、果蔬用药的研究、技术开发、推广、转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农业技术咨询、推广服务,化肥、有机肥、化工原料、植保机械的批发、零售;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果品、蔬菜、农产品的收购、储藏、加工、销售;节水灌溉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灌溉的工程施工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顺泰植保系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
2、抵押资产情况
房产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驻地204国道北,其中办公楼1862.21平方米,仓库13192.5平方米。权利证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4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5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6号。上述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604.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5.58%。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控股经销商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顺泰植保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在贷款到期归还后,继续以自有土地、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抵押担保为顺泰植保生产经营提供了营运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业务是为了保证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对本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18-09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于2018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生效日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9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目前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补充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与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眉山绿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雨燕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2,967.48万元。
(四)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原因:1、为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下属子公司提前备货;2、增加了销售产品的数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伯阳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矶山村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农药、肥料及精细化工产品制造、加工、销售(均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营本企业零星建筑维修、设备安装;保温保冷;防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2,737.95万元,负债总额为19,860.88万元,净资产为52,877.07万元;2017年1-12月,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18.01万元,净利润6,976.2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止2018年6月30日,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1,200.04万元,负债总额为22,201.74万元,净资产为48,998.30万元;2018年1-6月,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38.82万元,净利润4,007.9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名称:深圳雨燕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水库路11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16日
经营范围:农用植保无人机、农业机械的研发、销售、租赁;农业、林业机械设备的技术服务;农业、林业病虫害防治;软件开发、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农用植保无人机集成组装、生产;无人机驾驶操作培训;农业机械的组装集成、生产;农业及林业机械设备的维修;农药销售(非仓储);农药助剂的生产与研发。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深圳雨燕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16.62万元,负债总额为449.76万元,净资产为366.86万元;2017年1-12月,深圳雨燕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4.19万元,净利润-365.7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深圳雨燕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048.88万元,负债总额为2,136.95万元,净资产为-88.07万元;2018年1-9月,深圳雨燕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8.72万元,净利润-438.5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名称:眉山绿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廷均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666-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5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农药、化肥、农机、农膜;农业科技咨询、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眉山绿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71.65万元,负债总额为53.76万元,净资产为417.89万元;2017年1-12月,眉山绿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3.73万元,净利润17.4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眉山绿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22.64万元,负债总额为23.74万元,净资产为298.9万元;2018年1-9月,眉山绿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7.48万元,净利润7.7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规定的关联情形,认定上述关联人为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以上关联方均具备履行该关联交易额度的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结算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结清。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李晓东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补充的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定价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9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1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至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 至2018年11月16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1月12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控股经销商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8年11月13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闵文蕾
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0755-2769771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9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南方”)和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宝盈信”)的通知,获悉卢柏强先生、融信南方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润宝盈信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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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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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卢柏强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246,957,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2%,卢柏强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5,549,900股,占卢柏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7.04%,占公司总股本的18.11%。
融信南方共持有公司股票115,294,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1%,融信南方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4,632,000股,占融信南方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7.38%,占公司总股本的5.98%。
润宝盈信共持有公司股票25,343,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润宝盈信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250,000股,占润宝盈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90%,占公司总股本的2.22%。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质押证明材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