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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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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建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俊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5,180.73万元,较期初下降35.87%,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20,103.73万元,较期初增长31.05%,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工程类订单材料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9,949.84万元,较期初增长307.81%,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改良及新增在建项目较期初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57,397.35万元,较期初增长33.04%,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物资采购采用票据结算较期初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11,653.05万元,较期初增长43.96%,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工程类订单预收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43.03万元,较期初下降72.71%,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实现税金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662.72万元,较期初减少48.07%,其主要原因为应付运费较期初减少所致;

  8、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2,000.00万元,较期初减少60.00%,其主要原因为到期融资租赁借款偿还所致;

  9、研发费用报告期发生额为436.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06.72%,其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研发投入较上期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发生额为101.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13%,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加强货款清欠管理,部分长期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11、投资收益报告期发生额为5.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12%,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被投资单位实现收益较上期减少所致;

  12、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发生额为-115.0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51.82%,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较上期增加所致;

  13、其他收益报告期内发生额为410.1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76%,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较上期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发生额为869.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4.31%,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形成长期无法支付款项较上期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发生额为181.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8.59%,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债务重组损失较上期增加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55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29%,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62.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21%,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到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667.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9.75%,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1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为-25,788.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9.00%,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建忠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8-054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就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就《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董事王杰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且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拟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成员调整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8-055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亚男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8-057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本次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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