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16 公司简称:三峡水利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贤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红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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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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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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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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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注2: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应收电费及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注3: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将期初预付账款结转至成本所致。
注4: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奉节县康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乐公司)2018年4月9日根据清算报告对剩余资产进行了分配,该公司实体已不存在,其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从而减少该公司其他应收款所致。
注5: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恒丰水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重庆恒联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联电气公司)本期工程施工增加所致。
注6: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所致。
注7: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金盆水电站、新长滩水电站及部分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其预先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注8: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注9: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金盆水电站、新长滩水电站及部分完工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其预先转入固定资产,暂估应付工程款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注10: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电建公司、恒丰公司、恒联电气公司预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注11: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年终奖所致。
注12: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应缴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注13: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根据长期贷款合同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该项目增加所致。
注14: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康乐公司2018年4月9日根据清算报告对剩余资产进行了分配,该公司实体已不存在,其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注15: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注销康乐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注16: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取得电网资产及房屋补偿收益所致。
注17: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注18: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减少收到农网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900万元和电费附加资金所致。
注19: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取得电网资产及房屋补偿收益所致。
注20: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减少所致。
注21: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注22: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支付现金红利增加所致。
注23: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康乐公司将其清算剩余资金分配给股东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详见本公司2018年8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六项“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2、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2015年8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综合事业局控制的企业郑州水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水工)签订新长滩水电站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740.17万元。本报告期,电力投资公司向郑州水工采购该合同项下的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95.42万元,累计金额538.89万元(不含税)。
2016年1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溪河公司)与郑州水工签订金盆水电站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841.92万元。本报告期,后溪河公司向郑州水工采购该合同项下的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142.07万元(不含税),累计金额576.61万元(不含税)。
3、报告期初至本报告发布之日的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担保总额59,830.41万元,占最近一期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3.35%。
(1)解除3,520.50万元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供热公司向建设银行万州分行归还了1,650万元贷款,公司按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相应解除907.50万元的担保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力投资公司向农村商业银行万州分行偿还了1,44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本公司1,440万元的担保责任;向建行万州分行归还了25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本公司250万元的担保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后溪河公司归还农商行万州分行423万元贷款,从而解除了本公司423万元的担保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河公司向建行万州分行归还了50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本公司500万元的担保责任
(2)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报告期末的59,830.41万元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电力投资公司在农商行万州分行11,172万元长期贷款及建行万州分行1,500万元长期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供热公司在建行万州分行1,732.50万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后溪河公司在农商行万州分行35,265.91万元长期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河公司在建行万州分行1,500万元长期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民瑞水电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8,660万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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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符合董事会决定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要求,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
5、自有资金理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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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6%。
6、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18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选举叶建桥、李先明、陈涛、谢峰、闫坤、陈丽娟、汪曦、张兴安、姚毅、孙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汪曦、张兴安、姚毅、孙佳为独立董事;会议同时选举张慧、沈剑萍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会议一致推选陈小兵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一致推选叶建桥出任公司董事长,决定聘请何华祥为公司总经理,张华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前、范华忠、冉从伦、邱贤成为公司副总经理,胡恒为公司总工程师,樊建国为公司总经济师。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一致推选张慧出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以上事项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9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关于收到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专项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万州区城市功能恢复电网改造项目法人,收到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下拨的2018年度三峡后续专项资金7,014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笔收入与资产相关,公司将其列入“递延收益”科目,对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不构成影响。由于受在建工程投入进度、转入固定资产时间等因素影响,该笔资金对公司以后年度净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持续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专项资金的公告(临2018-040号)》。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上述通知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42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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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8-041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重庆办公室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42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18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8-04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修订
1.将原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示。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4.将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5.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列报项目修订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修订
在“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项下增加明细“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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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8-04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重庆办公室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慧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