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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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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0%,其中投资于除中国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企业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1年9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55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18年3季度,全球主要市场指数表现除美国及日本,均为下跌行情。港股市场受贸易战影响较大,出现大幅下跌,恒生指数下跌4%,恒生国企指数下跌0.5%。大宗商品市场表现不佳,除石油以外主要大宗商品均为下跌态势,未能延续2017年的上涨行情。美元指数维持强势,人民币汇率因贸易战持续受压,人民币在2018年前3季度为止贬值4%。

  美国经济超预期的强劲,特朗普反全球化态度明显,将冲击新兴市场以及全球贸易,中国阴霾仍然未散。估计要等到美国实体经济受到影响双方才有机会达成协议。市场忧虑贸易战爆发会叠加下半年盈利成长问题。预计4季度,中美贸易战、新兴市场和汇率的冲击导致新兴市场资金持续流出,国内经济继续下滑,关注结构性改革政策能否有效推进以及贸易战进展。

  我们判断国内宽货币至宽信用会需要时间,比2008年和2015年的放松传导时间要长;地方政府债务负担重,需要化解隐形债务存量和控制增量;银行主体风险偏好较低;未来经济前景不明制约私人部门投资;棚改货币化放缓和房地产财富效应减弱,逐步传导到消费领域;下半年基建托底有效果但不大,因财政可以加杠杆的空间有限。

  我们通过规避宏观相关性大的行业来控制风险敞口,同时缩小股票范围来提高确定性。仓位保持中性,坚定持有敢于底部加仓的股票。

  2018年3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4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权益投资中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12,698,804.84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6.71%。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彭博代码即BB Ticker。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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