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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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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纯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振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电力分接开关业务,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明”)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于2018年7月1日签署了《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框架协议》。上海华明与天成控股于2018年8月11日签订了《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天成控股持有的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目标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收购总价为39,80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2018年9月20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截止2018年9月30日天成控股已将其持有的长征电气55%的股权办理工商过户到上海华明,剩余股权的工商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2)2018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将全资子公司济南华明数控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山东金邮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9月30日济南华明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过户。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8〕066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国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朱国光先生薪酬标准的议案》。

  朱国光先生的薪酬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8〕067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萍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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