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晓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晓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8-059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传真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国涛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决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18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8-060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传真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勇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决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18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8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8-061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2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8号院5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2日
至2018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1)、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8号院5号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熊晓萍
联系电话:0891-6601760 传真:0891-6601760
邮政编码:850000 邮箱:wxk@wxkpharma.com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8-062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
经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瑞华在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决定瑞华的2018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瑞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先后为公司及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控的审计质量。公司续聘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决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18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