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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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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念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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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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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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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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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9月3日、9月19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现金人民币26,700万元收购林忠琴持有的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荣基公司”)51%股权、以现金人民币7,300万元收购林忠琴和林松梅持有的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安博公司”)51%股权。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按协议规定向林忠琴及林松梅支付首期款,首期款为转让总价款的51%,即人民币17,340万元;其中芜湖荣基公司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3,617 万元、芜湖安博公司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723 万元。芜湖荣基公司、芜湖安博公司的相关工商信息变更尚未办理完毕,本报告期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交易完成后,芜湖荣基公司、芜湖安博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直接增加公司的净利润,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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