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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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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07月01日起至09月30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年04月25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三季度,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水平较二季度末继续下降。具体来看,受资金面宽裕和风险偏好下降影响,债券市场收益率在7月继续下行;随后,受到“宽信用”预期升温、利率债供给增加、通胀预期上升影响,债券收益率自7月末开始反弹;自9月中下旬开始,债券收益率有所下行。在宽信用仍难以见效、央行继续维持较为宽松的资金环境的背景下,预期债券市场收益率仍有下行的可能。

  权益及可转债市场在三季度呈现震荡格局,市场表现较二季度改善。上证综指在三季度下跌0.92%,跌幅较二季度收窄;中证转债指数在三季度上涨2.68%。权益市场方面,市场在下跌后逐步企稳,风险已经得到一定的释放;从结构来看,以上证50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股票表现要强于中小市值股票。转债市场方面,由于资金面较为宽裕,转债的抛压相对较小,导致可转债市场通过估值上升消化正股的跌幅,表现要好于正股。目前权益市场估值处于较低水平,长期配置价值已经较高;可转债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合理,叠加正股估值较低,因此投资的性价比较高。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持有中高评级信用债为主,参与了利率债的波段操作,在7月份适当降低久期,并增加了可转债的配置。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 无。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 无。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强制调增份额、场内买入份额、指数分级基金合并份额和红利再投;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强制调减份额、场内卖出份额和指数分级基金拆分份额。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二)《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三)《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10.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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