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电缆产业潜力。2017年11月15日,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衡量信息社会报告(2017)》,公布了最新信息通信发展指数(IDI)。中国IDI指数为5.60,在176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80位,略高于平均值5.11,固网连接速度、移动连接速度在G20国家中排名靠后,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017年中国IDI指数较上年提升了0.41,为全球进步最快的十个国家之一。中国拥有庞大的互联网人口及移动用户,对固定及无线电信网络存在着较大需求。固定及无线电信网络需求的增长对国内乃至全球电线电缆的需求增长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目前,受到各国政府对线缆行业持续的政策支持、移动互联网高速增长和5G技术实施应用等因素的影响,全球电线电缆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市场对高端特种电线电缆的需求将会进一步提升,电线电缆材料供应商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三)5G引领技术变革,线缆业商业格局日新月异
随着5G的逐步商用,互联网、云计算、LTE、大数据以及物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线缆行业环境和商业格局未来可能发生很大变化。目前,国务院在《中国制造2025》提出实行五大工程,其中包括信息通信设备,掌握新型计算、高速互联、先进存储、体系化安全保障等核心技术,全面突破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核心路由交换技术、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光传输技术、“未来网络”核心技术和体系架构,积极推动量子计算、神经网络等发展。
同时,工信部在《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指出优化网络结构布局。以数据中心为核心,打破传统地域和行政区划组网模式,推动传统网络的转型升级,构建支撑互联网业务发展的新型网络。扩容骨干网互联带宽,提升网间互通质量,并突破5G关键技术和产品,推动5G支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应用融合创新发展,为5G启动商用服务奠定基础,成为5G标准和技术的全球引领者之一。
由此可见,在“十三五”规划期间,“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超宽带关键技术研究,启动5G商用”等规划将逐步得到重点落实。这些领域的发展将带动电线电缆等基础设施的持续投资,刺激通信电缆等基础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此外,美国、欧洲、非洲、南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发布了国家宽带网络建设规划,间接推动了国内线缆行业的发展。产业政策的支持将推动电线电缆行业及其配套产业在未来仍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四)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
标的公司以“自主研发、科技创新——网讯与时俱进的源动力”为理念,建立了以研发中心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系统结构,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具体反映在如下两个方面:
1、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是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创新研发机构,总工程师主管研发中心工作,现有研发人员25人。公司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研发中心的工作,其中,销售部负责资讯反馈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保障工作,供应部和技术设备部负责物资、设备等资源保障工作,生产部负责试制保障工作,质控部负责新产品跟踪验证工作等。根据光缆电缆发展情况,特别是用户对金属塑料复合带的需求,技术、材料、工艺新发展,以及节能、降耗、增效等要求和发展趋势,研发中心每年创设包括产品改进、新品试制、技术创新等研发任务。
2、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协作平台
公司在北京邮电大学设立奖学金,并与北邮华飞研究所签定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建设“上海网讯—北京邮电大学光通信波导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联合实验室,加强了对光通信行业专门人才的培养和人员交流。公司针对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如公司与该校共同开展“通信光缆电缆用金属塑料复合带的试验研究与分析”科研项目,对公司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竞争能力有着重要促进作用。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至正股份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光缆用绿色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被作为绝缘材料或外护套料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及光缆的生产过程中。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分为以下三大类:光通信线缆、光缆用特种环保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电气装备线用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电网系统电力电缆用特种绝缘高分子材料。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的知名度及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优质客户资源。
本次拟收购的标的公司网讯新材,与至正股份同属一个行业的不同细分产品领域,均为通讯光缆、电缆的原材料供应商。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产品互补,同属细分行业领先企业,通过本次横向并购,预计可大幅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水平和溢价能力,具有良好的产业整合意义。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加强了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发挥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盈利水平
1、业务及客户的协同效应
至正股份专注于线缆行业,主要从事电线电缆、光缆用绿色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包括亨通光电、汉胜科技、特发信息、烽火通信、中天科技、通鼎光电等一系列国内知名线缆生产企业。
标的公司网讯新材在细分产品市场中具有显著的优势。标的公司近几年加快布局,目前在欧洲、北美、东南亚、中东、日本等地区均有销售,海外市场成为公司重要的销售区域,标的公司已成为国内同行业中出口规模较大的企业。同时,网讯新材初步完成了在国内市场的战略布局,建立了覆盖华南、华东、华北、西北、西南的销售服务网络,为降低销售费用、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若本次收购能够顺利完成,上市公司能够充分利用标的公司现有的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实现上市公司对客户产品和服务的延伸,发挥产品及客户的协同效应,从而提升上市公司的收入规模,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2、管理的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已建立严格有效的法人治理架构,形成了公司内部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晰、相互协调与制衡的运行机制,为公司持续高效、稳健的运营提供了有利保证,并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利益。标的公司管理团队长期保持稳定并在多年经营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运营经验,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人才团队组织体系。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可以融合对方在管理方面的经验,有效形成优势互补,实现管理协同效应。此外,本次重组完成后,网讯新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够在融资、品牌、管理等方面得到上市公司平台的强大支持。本次交易有助于标的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或通过上市公司平台间接融资,为标的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实现跨越式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的横向并购,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从业务、客户资源、技术研发、管理等多方面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将得到明显延伸,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行业知名度,实现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的快速增长。
第二节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上海网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至正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付瑞英、国新科创、马菊兰、鲁灏涌信、杭涛、孙继光持有的网讯新材100%的股权。
根据初步估算,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59,068.85万元。交易各方以上述预估值为参考,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预估交易价格为59,068.85万元,其中上市公司拟以股份方式支付55,106.10万元,现金支付3,962.75万元。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2、支付方式
至正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付瑞英、国新科创、马菊兰、鲁灏涌信、杭涛、孙继光六位股东持有的网讯新材100%的股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预估价格为59,068.85万元,其中上市公司拟以股份方式支付55,106.10万元,现金支付3,962.75万元,按照17.16元/股发行价格计算,拟发行3,211.31万股。
付瑞英、马菊兰在本次交易中的应获交易对价的10%以现金支付,剩余90%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国新科创、鲁灏涌信、杭涛的交易对价均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孙继光的交易对价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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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孙继光的现金对价,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扣除应补偿现金后向付瑞英、马菊兰支付现金对价。
3、发行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付瑞英、国新科创、马菊兰、鲁灏涌信、杭涛等五位网讯新材股东。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至正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至正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17.16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对价股份登记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发生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将按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发行数量应随之相应调整。
自定价基准日至对价股份登记日期间,如相关法律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本次上市公司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3,211.31万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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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5)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付瑞英、马菊兰以所持网讯新材股份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三十六个月届满时如2021年的业绩补偿责任或减值测试补偿责任尚未履行完毕,付瑞英、马菊兰同意锁定期延长至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履行补偿义务后方可转让。
除付瑞英、马菊兰以外的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该股东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交易对方同意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上交所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后,未来减持需按照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减持。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同时向至正集团、付瑞英等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万元,在扣除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和丰制铁金属包装材料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用途。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至正集团、本次交易对方付瑞英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除至正集团、付瑞英外,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将合计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有新规定的,届时公司可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相关法律及上交所相关规则之规定相应调整。
至正集团、付瑞英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定价原则有新规定的,届时公司可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和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55,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方式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即14,906,999股。至正集团拟认购的金额为不超过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0%。按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55,000万元计算,至正集团拟认购的金额为不超过5,500万元,其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其拟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并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付瑞英拟认购的金额为不超过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6%,且本次发行完成后付瑞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方持股比例合计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0%。按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55,000万元计算,付瑞英拟认购的金额为不超过3,300万元,其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其拟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并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在该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按照《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对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或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数量原则有新规定的,届时公司可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在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数量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至正集团、付瑞英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有新规定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届时将遵守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方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5,000万元,具体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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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配套资金计划投入金额可能将根据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其中,募集配套资金将优先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和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且最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比例合计将不超过本次交易最终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不足以满足上述项目需要的情形,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解决。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1、业绩承诺情况
本次业绩补偿义务人为付瑞英、马菊兰,业绩补偿比例为100%。
付瑞英、马菊兰共同承诺,业绩承诺期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付瑞英、马菊兰共同承诺网讯新材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455.37万元、5,470.97万元、7,028.83万元和8,530.69万元。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补偿义务人同意待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后,将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预测的业绩承诺期内的标的公司的税后净利润与上市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最终业绩承诺数据。
2、业绩补偿
考虑标的公司的业绩波动性,具体的补偿安排如下:
(1)业绩补偿期内除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外的其余每个会计年度,触发业绩补偿及具体补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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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利润补偿期届满时,补偿期内的标的公司各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达不到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合计数的,则补偿义务人需要在2021年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进行业绩补偿,补偿金额具体计算如下:
应补偿金额 =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 累计实际净利润数)÷ 补偿期限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 以前年度已补偿金额。其中,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59,068.85万元,补偿期限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为25,485.86万元。
如依据上述计算公式在各年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0,则按0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冲回。
(3)补偿义务人可以选择全部以现金或现金、股份相结合或全部以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其中,补偿义务人选择的现金补偿部分不以当期应付给补偿义务人的相应现金对价为限。补偿义务人有权以当期应付给补偿义务人的相应现金对价进行抵扣。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 -当期拟补偿现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
补偿义务人之间按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签署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比例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补偿义务人股份补偿部分,上市公司有权以1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
3、减值测试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有权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做减值测试,并在业绩承诺期的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三十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额,则补偿义务人应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业绩承诺期内已支付的补偿额。
无论如何,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总对价,补偿义务人之间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与《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网讯新材原股东付瑞英及其一致行动人马菊兰、国新科创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5%,付瑞英及其一致行动人马菊兰、国新科创应被视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为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至正集团、本次交易对方付瑞英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因此,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网讯新材100%股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数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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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以及相应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网讯新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至正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审计、评估确定后,上市公司召开关于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正式方案;
2、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4、交易过户前,标的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三、标的资产未分配利润及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一)滚存未分配利润
至正股份享有交割日前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标的公司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22日审议通过但尚未实际支付的10,005万元现金股利,不属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规定的滚存未分配利润,该等利润仍应当由协议签署之前标的公司的原有全体股东享有,且标的公司在协议签署之后的任何时间向其原有全体股东实际支付该等利润无需取得至正股份的任何同意、批准或向至正股份履行任何其他手续。
(二)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网讯新材在过渡期内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归至正股份享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付瑞英及其一致行动人马菊兰以现金方式全额补足。
标的资产过户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届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网讯新材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进行审计。如果根据审计报告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亏损和/或净资产发生减少,则付瑞英及其一致行动人马菊兰应当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额补偿款项。该等款项应汇入上市公司届时以书面方式指定的银行账户。若付瑞英及其一致行动人马菊兰未能按时向上市公司全额支付前述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相当于其未支付到账金额1%。的违约金。
标的公司按照其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22日审议通过的有关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0,005万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后向标的公司原有全体股东实际支付该等股利,不应视为标的公司及全体交易对方违反其任何过渡期义务。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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