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邱天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伟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万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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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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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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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销售了204,021辆整车,同比下降7.85%,包括73,673辆JMC品牌卡车,51,959辆JMC品牌皮卡,10,786辆SUV,31,779辆福特品牌商用车,29,022辆JMC品牌轻型客车,以及6,802台整车散件出口。销售收入201.90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净利润2.1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6%。
货币资金较去年年末减少52.87亿,减少比例为47.47%,主要是由于支付2017年中期特别派息以及营运现金流减少。
在建工程较去年年末增加4.29亿,增加比例为63.32%,主要是由于富山基地建设。
应交税费较去年年末减少1.96亿,减少比例为77.16%,主要是由于期末应交税金减少所致。
前三季度销售费用同比减少11.47亿,减少比例60.88%,主要是因为适用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变化的影响,此影响损益表科目之间的列报,不实际影响净利润。
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4.25亿,下降比例为66.00%,由于销量下降及销售结构变坏,以及在新产品和技术方面的密集投资,虽然部分被成本下降抵消。
前三季度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0.78亿,减少比例为162.50%,主要是由于税收政策变化以及本期利润下降所致。
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04亿元,下降比例为65.25%,主要原因是销量下降引起的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32亿元,下降比例为47.81%,主要原因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7.47亿,下降比例为327.48%,主要是因为支付2017年中期特别派息。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