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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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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8-09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100%股权注入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6)。为顺利推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天津市国资委决定将所持有的市政集团100%股权按照经备案的评估值注入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本次市政集团全部股权注入津诚资本事项使得津诚资本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超过30%,构成要约收购。津诚资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已正式受理津诚资本的行政许可申请(公告编号:临2018-095)。

  近日,公司收到津诚资本通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539]号),需要津诚资本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反馈意见主要如下:“1、申请文件显示,你公司下属核心企业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与天津松江主营业务存在重合。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9号——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2006年修订)》第七条规定,补充说明收购完成后你公司及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持续关联交易及相应解决方案。如解决方案涉及你公司承诺的,还应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有关要求,完善并补充披露承诺事项。请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文件显示,本次收购完成后,你公司将通过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间接持有天津松江48.3%股份。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市政集团相关股份划转进展。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津诚资本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539]号)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本次津诚资本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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