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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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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
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青岛城投”)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于2018年9月3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83号”批复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

  2、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6,191,528.09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66.68%,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2.77%;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4,277.16万元(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6、本期债券设置两个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品种一: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3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品种二:本期债券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5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品种一:4.6%-5.8%。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品种二:5.0%-6.2%。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0月26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8年10月2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设置两个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品种一:在本期债券存续的首个重新定价周期(第1个计息年度至第3个计息年度)内,票面年利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基准利率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确定一次。首次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后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在该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利差为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与首次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如果发行人选择延长本期债券期限,则从第2个重新定价周期开始,每个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1个基点为0.01%)。

  品种二:在本期债券存续的首个重新定价周期(第1个计息年度至第5个计息年度)内,票面年利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基准利率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确定一次。首次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后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在该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利差为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与首次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如果发行人选择延长本期债券期限,则从第2个重新定价周期开始,每个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1个基点为0.01%)。

  10、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可以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1、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2、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的必须是500万的整数倍。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10月25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7、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发行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

  注: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一、 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本期债券: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有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N年期,简称为“18青城Y1”,债券代码为“136941”;品种二为5+N年期,简称为“18青城Y2”,债券代码为“136942”。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5、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100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及发行人的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两个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品种一: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3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品种二:本期债券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5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8、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9、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设置两个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品种一:在本期债券存续的首个重新定价周期(第1个计息年度至第3个计息年度)内,票面年利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基准利率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确定一次。首次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后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在该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利差为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与首次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如果发行人选择延长本期债券期限,则从第2个重新定价周期开始,每个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1个基点为0.01%)。

  品种二:在本期债券存续的首个重新定价周期(第1个计息年度至第5个计息年度)内,票面年利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基准利率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确定一次。首次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后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在该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利差为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与首次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如果发行人选择延长本期债券期限,则从第2个重新定价周期开始,每个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1个基点为0.01%)。

  10、起息日:2018年10月30日。

  11、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2、付息日:

  品种一: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30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品种二: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0月30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

  品种一:若在某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重定价周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遇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品种二:若在某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重定价周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遇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递延支付利息条款: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监管部门要求的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16、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17、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18、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会计师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会计师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9、偿付顺序: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本期债券持有人对本金和利息享有等同于普通破产债权人的权利。

  20、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21、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以公开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22、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2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24、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2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2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A级,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级。

  27、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30、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3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户名: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账号:20000025387400025345800

  大额支付号:313452042007

  3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33、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4、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3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6、本期、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合格投资者

  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6%-5.8%,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0%-6.2%。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簿记管理人)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0月26日(T-1日)13:30-17:30之间将《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适当调整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

  (6)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10月26日(T-1日)13:30-17:30之间将加盖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以传真等方式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10-59944499、010-59944500;

  咨询电话:010-60840871、010-60840909。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并将于2018年10月2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4)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5)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6)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8年10月29日(T日)、及2018年10月30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0月2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可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网下配售按照价格优先原则配售。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将优先得到满足。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配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等于或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在参与网下询价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售。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18年10月29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10月30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专用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青岛城投可续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号:44201518300052504417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584000440

  联系人:李恺、樊潇婷

  联系电话:010-50838997

  传真:010-57601770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

  法定代表人:邢路正

  联系人:刘慧萍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6号

  电话:0532-85785831

  传真:0532-6677696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B座9层

  联系人:李恺、樊潇婷

  电话:010-50838997

  传真:010-57601770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电话:010-56839491

  传真:010-56839400

  项目组成员:王特、陈捷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电话:0531-82356671

  传真:0531-82356671

  项目组成员:王先达、刘兵兵

  发行人: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上限为20亿元(含20亿元)。

  3、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单品种最多20个标位,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

  5、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每一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00%-4.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40%,但高于或等于3.3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30%,但高于或等于3.2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20%,但高于或等于3.1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1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后,在本发行方案要求的时间内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合格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10-59944499、010-59944500;咨询电话:010-60840871、010-608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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