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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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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起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卫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8-065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0月24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月 19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起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正文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仙通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8-066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0月 24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8年 10月 19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太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 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确认意见如下: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2018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正文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8-067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300万米橡胶密封条扩产项目。

  ●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8038.62】万元(包含截至 2018 年10月24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571.3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300万米橡胶密封条扩产项目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8038.62】万元(包含截至 2018 年10月24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571.3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4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6.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8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92,710,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46,290,16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954 号《验资报告》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2300万米橡胶密封件扩产项目。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并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在品质、效能相近的情况下采用国内先进设备代替进口设备,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

  (二)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300万米橡胶密封条扩产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8038.62】万元(包含截至 2018 年10月24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571.3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9证券简称:浙江仙通公告编号:2018-068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9日

  至2018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8 年 11 月 1 日(周四)上午 9:00 -12:00,13:30- 17:00 。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311305,(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76-87684158

  传真号码:0576-87684299

  联系人:项青锋、李益锋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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