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滕用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顺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上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鱼极”)于2018年8月18日因环保检查事项配合环保部门调查,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0日、8月21日、8月24日发布了相关公告。截至目前,浙江鱼极已按照嘉兴市环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要求改正了环保违法行为,并已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环保事件不影响浙江鱼极正常生产经营。

  此次环保事件是浙江鱼极环保设施整改施工过程中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浙江鱼极相关人员缺乏专业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公司今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持续性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确保公司范围内环保设施完备,环保工作合法合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报告和披露工作。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 影响业绩的不确定性因素

  公司参股37.96%的上海猫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诚股份”)可能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风险,进而影响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

  根据《上海猫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猫诚股份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7,150.69万元,同比增加2,117.78万元(增长14.09%);净利润38.81万元,同比减少121.49万元(下降75.79%);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净资产3,480.77万元。猫诚股份主要经营休闲食品的电子商务业务,下半年为销售旺季,2018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情况目前难以预估。

  截至2018年9月30日,猫诚股份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823.43万元,若猫诚股份2018年度净利润未达预期,公司将面临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风险。

  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8-05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将按照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简化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8-04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4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上午9: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公司会议室。

  5、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其中独立董事肖阳、刘微芳、吴丹采用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6、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召集和主持。

  7、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18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于2018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含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方案如下: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

  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整;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整;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整;

  5、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

  8、剩余2,000万元额度,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与相关银行的洽谈情况向不特定银行申请。

  在上述综合授信的申请总额度内,各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并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和各家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各笔授信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不超过一年,自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算;如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中对授信有效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机器设备、应收账款、存款等)作抵(质)押担保或以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授权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执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并办理综合授信项下的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一切相关业务,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8亿元,占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7.70亿元)的比例为49.3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之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决议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于2018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8-04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4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上午10: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公司会议室。

  5、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6、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先生召集和主持。

  7、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公允,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