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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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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田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0.15%,主要系本期公司现金分配股利及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130.0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35.42%,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389,594.59元,主要系本期投建新产能项目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2,358.28%,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93.22%,主要系本期公司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77.55%,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89.51%,主要系本期支付已提年终奖所致;

  9、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53.72%,主要系本期应付单位款减少所致;

  10、流动负债合计较期初减少37.26%,主要系本期公司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34.66%,主要系本期增值税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12、负债合计较期初减少32.23%,主要系本期公司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216.13%,主要系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14、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减少207,506.99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注销所致;

  1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28.73%,主要系本期公司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6、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8.26%,主要系本期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9.54%,主要系本期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1.75%,主要系本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增加所致;

  19、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7.37%,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值税软件退税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0、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4.3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经营亏损减少所致;

  2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77.03%,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值税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2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6.81%,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的合作单位款减少所致;

  2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1.75%,主要系本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增加所致;

  2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34.35%,主要系本期公司购建无形资产及预付设备采购款、工程款增加所致;

  2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9.34%,主要系本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支付增加所致;

  2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14,774,629.61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6.46%,主要系本期公司分配现金红利增加所致;

  28、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72.19%,主要系本期公司分配现金红利及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3.15%,主要系本期公司分配现金红利及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218.99%,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3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89.91%,主要系本期公司分配现金红利及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结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募投项目全部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15,486.8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目前,相关募投项目已按要求结项或终止;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正在按计划进行。

  2、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3.6亿元(超募资金0.77亿元、自有资金2.83亿元)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施工建设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9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10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0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2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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