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新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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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按税前金额列示: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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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1,943.62万元,增长34.4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配股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593.67万元,增长61.73%,主要系报告期末尚未转付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775.99万元,增长57.37%,主要系:a、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基建款项;b、部分客户指定物料供应商采取预付款结算方式所致。
4、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2,742.68万元,增长67.5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经营规模增大使得公司存货规模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510.68万元,增长212.43%,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金进项税额留抵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040.69万元,增长51.60%,主要系报告期内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智能配电设备制造项目投入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350.00万元,降低100.00%,主要系报告期收回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投资订金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000.00万元,降低44.44%,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960.92万元,增长43.03%,主要系报告期用户工程类订单增加导致客户预收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011.85万元,降低71.80%,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末应交增值税所致。
11、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6,574.70万元,增长79.9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配股募集资金所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4,733.45万元,增长44.9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配股募集资金所致。
13、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483.53万元,增长36.2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14、利息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2.68万元,增长138.73%,主要系:a、报告期公司收到配股募集资金;b、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77.38万元,增长81.4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增加相应的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6、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34.75万元,增长135.91%,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增加所致。
17、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62万元,增长211.60%,主要系报告期转让江西科锐能源售电有限公司67%股权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18、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34.55万元,降低84.09%,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19、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69.90万元,增长333.24%,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导致计提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334.66万元,增长367.05%,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合同额同比增加、收入增加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176.35万元,增长33.92%,主要系:a.投资支付现金减少;b.报告期收回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投资订金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5,924.69万元,增长190.3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配股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7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2018年7月30日,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5,500万元和8,000万元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连道支行购买了可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2018年年8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本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激励对象9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32,820股,占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1,985.09万股的2.18%,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2018年7月18日、2018年8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500,704,795元减少至500,271,975元,总股本由500,704,795股减少至500,271,975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回购限制性股票注销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已完成,且公司完成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15.2624万股,授予价格为4.4025元/股,上市日期为2018年8月29日。
3、本报告期内,因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全部注销。
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新育先生自2018年2月1日起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于2018年7月31日届满,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已经完成。张新育先生本次直接及间接增持公司股份合计7,366,028股,增持金额合计5,625.81万元。
5、2018年8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陕西地电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与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资1,000万元成立陕西地电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其中科锐能源认缴出资700万元,出资占比70%;陕西地电节能认缴出资300万元,出资占比30%。截至本报告期末,陕西地电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6、2018年年8月16日、2018年9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500,271,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年9月14日,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7、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978,000股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17,787,092股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6,300,000股公司股票办理补充质押;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30,600,000股公司股票办理了延期购回并就17,000,000股公司股票办理补充质押。截至本报告期末,科锐北方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61,756,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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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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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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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育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8-142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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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7日以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新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8-143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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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调整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8-145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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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调整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宋萍萍、陈刚、曾鸣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8-146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大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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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时该议案已提交公司将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136)和《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编号:2018-138)。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1日)及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0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1日)前10名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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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0月23日)前10名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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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