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游志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清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彦蒸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8,584.06万元,下降比例32.78%,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投入研发经费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611.00万元,增长比例67.89%,主要系本期销售订单增加,执行订单的采购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4,051.94万元,增长比例33.99%,主要系本期采购A320仿真座舱、X波段低空监视雷达以及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共同影响所致;

  持有待售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870.87万元,下降比例100%,主要系本期将持有待售资产完成资产转让交割所致;

  长期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21.30万元,下降比例100%,主要系长期应收款项本期完成结算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加35.33万元,增长比例56.3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新增办公室装修工程费用所致;

  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80.00万元,增长比例56.00%,主要系子公司本期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644.62万元,下降比例31.67%,主要系本期预收项目款按合同约定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573.73万元,下降比例49.08%,主要系本期支付2017年年终绩效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521.36万元,下降比例84.40%,主要系本期缴纳期初计提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404.97万元,下降比例40.17%,主要系本期按照合同约定退还项目质量保证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28.28万元,增长比例32.03%,主要系本期确认638.31万元股票期权费用所致;

  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2.90万元,增长比例191.25%,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费用化支出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40.56万元,下降比例18,813.21%,主要系前期应收款在本期收回,按照会计政策冲销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87.12万元,下降比例65.68%,主要系本期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670.00万元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29.93万元,增长比例19,660.59%,主要系本期无形资产完成转让交割取得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18万元,增长比例1,304.95%,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2.01万元,下降比例85.12%,主要系上年同期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59.12万元,下降比例38.72%,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292.95万元,下降比例119.08%,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拨款减少所致(上年同期收到科技部重大仪器专项拨款1,520.00万元及其他政府补助项目拨款730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080.17万元,下降比例561.35%,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华控图形公司吸收少数股东2,000.00万元投资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法定代表人:游志胜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8-04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范雄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委托董事李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杨红雨女士因出差未能出席,委托董事游志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长报告韩正副总理考察调研公司的具体情况及指示

  10月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同志到公司调研了解高科技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情况。他强调,要立足于科研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促进更多科研成果转化为高新技术产业产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充分发挥科学家和企业家的创新主体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大对科研成果应用与产业化的扶持。

  三、董事长报告各级政府部门贯彻落实韩正同志考察调研讲话精神的指示和举措

  10月10日,四川省政府召开贯彻落实韩正同志调研川大智胜讲话精神专题会议,会议指出“高速高精度三维人脸和三维人脸识别相关技术,是我省重要的技术突破,是我省的一件大事,必须抓紧落实”。关于下一步工作,会议进行了详细布置,四川省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科技厅、川投集团等相关单位根据会议精神具体落实推进工作。

  同时,中央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帮助公司对接海南、跟进落实“低空安全监视雷达组网及服务”在海南的示范应用。

  四、公司贯彻落实韩正同志考察调研讲话精神的工作安排

  公司围绕贯彻落实韩正同志考察调研讲话,召开了管理层专题动员会议和全体员工动员大会,会议作出如下安排:

  公司决心“抓住机遇、锐意改革、加大激励、决战取胜”,在公司高精度三维人脸采集和识别、低空监视雷达服务、飞行模拟体验3个方面,分别组建专门公司,充分发挥科学家和企业家的创新主体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促进更多科研成果转化为高新技术产业产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五、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8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18-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登载于2018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18-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2018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18-04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决定聘任张自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张自力,男,54岁,博士,西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计算机学会杰出会员,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中国计算机学会大数据专家委员会常务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

  历任《电脑报》编辑部主任,西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副主任,西南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副院长,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副院长,西南大学信息中心主任,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院长、软件学院院长,重庆市第四届政协委员。现任西南大学西塔学院院长,重庆市侨联副主席,重庆市第五届人大代表。

  从1989年开始,先后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170余篇论文,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高科技计划、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中移动科研基金等在内的科研项目30余项。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人工智能、混合智能系统、大数据分析等,相关研究成果曾获重庆市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各一项。

  张自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自力先生不属于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8-04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监事会主席于2018年10月19日向各位监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公司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仰泽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8-045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二)变更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 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8-044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了更好发挥公司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决定与成都云创智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创智汇”)、成都联创智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智维”)共同出资2,000万元设立四川智胜三维智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为了激励公司有拼搏精神的骨干员工参与公司二次创业,同时给予员工激励,由公司的科技人员共同组建了以下两个有限合伙企业参与本次投资。以下两个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成都云创智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Q0EB0G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

  (二)成都联创智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N7NW2Q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四川智胜三维智能有限公司

  2.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 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4. 经营范围暂定为:软件、硬件及配套系统开发,系统集成和图象图形工程,从事安防产品生产、销售及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设备租赁;电子工程、电子工程施工;电子产品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能培训。

  前述事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地、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了推动、达成公司二次创业战略目标,拓展公司三维人像识别业务,整合公司内、外三维人像识别的技术和人力资源,设立子公司。利用公司在三维人像采集设备和三维人像识别技术的研发积累,引入合作伙伴,推动相关技术在交通(包括铁路、机场等)、公共安全、校园、园区、社区等领域迅速推广应用。未来将引进战略投资人,快速把三维人像识别业务做大做强。

  (二)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成立后,还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市场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子公司将积极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有效地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以降低和防范相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推动公司战略实施,拓展公司三维人像识别业务,布局在公共安全、交通、校园、园区等领域内人脸识别相关的技术研发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与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期来看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