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负责人吴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本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国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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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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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预付款项比年初1,308.05万元,增长54.73%,主要是预付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56,622.34万元,下降32.71%,主要是募集资金项目逐步投入,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金额减少所致;
(3)在建工程比年初1,719.80万元,增长597.71%,主要是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逐步投入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年初747.09万元,增长35.41%,主要是本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1181.89万元,增长55.80%,主要是欧元汇率波动投入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1,794.81万元,增长610.09%,主要是预付募集资金项目款增加所致;
2、利润表
(1)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642.44%,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长152.74%,主要是销售增加,应收账款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99.79%,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4)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890.35%,主要是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5)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71.09%,主要是利润总额增加,计提的所得税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637.03%,主要是募集资金项目逐步投入所致;
(2)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31.08%,主要是募集资金项目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1,439.49%,主要是分配股利所致;
(4)收到的税费返还比去年同期增长45,755.76%,主要是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捷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编号:2018-086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金额: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2、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
3、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回购用途: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5、风险提示:本次回购预案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审议程序通过。公司股票价格若持续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具有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合理体现公司价值和实际经营状况。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同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考虑股价情况、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回归合理价值。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平均成本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11.00元/股)。即以每股11.00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票。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18,181,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约3.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9、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10、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数量为18,181,818股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
若回购股份全部转入给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11、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67,853.97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6,413.7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32.93%,2018年1-9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82.67万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2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7.47%,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34%。
公司整体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按照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13、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有回购的可行性。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该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回购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将无法实施。
2、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应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者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同时存在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设立或者未能成功募集资金而导致回购股份无法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87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1月5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1)联系人:李燕、陈甜甜
(2)电话:0575-86337958、传真:0575-86337881
(3)地址及邮编: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 3125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0;投票简称:日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除累积投票制以外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为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审议事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83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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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0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捷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预案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方案逐项表决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合理体现公司价值和实际经营状况。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同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考虑股价情况、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回归合理价值。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平均成本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11.00元/股)。即以每股11.00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票。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18,181,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约3.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7、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 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84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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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进行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金开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方案逐项表决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合理体现公司价值和实际经营状况。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同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考虑股价情况、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回归合理价值。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平均成本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11.00元/股)。即以每股11.00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票。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18,181,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约3.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7、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 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