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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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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叶志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如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望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75,195,290.17元,增幅714.59%,系公司主要客户结算付款方式发生变化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4,638,302.10元,减幅67.96%,主要系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754,701.88元,增幅288.25%,主要系原子公司上海瑞和家丧失控制权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1,289,118.97元,减幅40.46%,主要系原子公司上海瑞和家丧失控制权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626,166.94元,减幅100%,主要系原子公司上海瑞和家丧失控制权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25,000,000.00元,增幅46.88%,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0,915,201.53元,增幅52.19%,主要系业务扩大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加1,731,944.94元,增幅33.77%,主要系业务扩大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7,912,094.44元,增幅57.90%,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16,490,242.53元,减幅1630.93%,主要系对上海瑞和家投资损失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1,119,494.32元,增幅45.32%,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197,991,635.48元,减幅348.93%,主要系业务扩大,支付工程项目料工费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182,426,524.63元,增幅125.11%,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的赎回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143,986,891.67元,减幅49.27%,主要系同期新增借款较上期有所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7月5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2、2018年7月6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情况概述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和创客持有上海瑞和家51.00%股权,为上海瑞和家的控股股东。为了更好激励以高亮先生为首的管理团队,为了让管理团队更好的根据市场变化进行经营,各方一致同意瑞和创客将其认缴未实缴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所对应的股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6%)以壹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傲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傲其”),转让该股权后由上海傲其履行注册资本实缴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后,瑞和创客持有上海瑞和家的股权下降至45%,上海瑞和家的另外两家股东上海一起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一起装”)和上海傲其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有上海瑞和家55%的股权,共同实际控制上海瑞和家,高亮先生为上海一起装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不再将上海瑞和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告编号:2018-042;该事宜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工商变更;

  3、报告期内由公司南通分公司参建的南通兴东机场航站区装饰工程由于工人违反设备的操作安全规程导致发生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赔偿等相关事宜已妥善处理。该事故由南通市安监局牵头的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目前调查结果尚未出台,公司将在调查结果出台后及时发布临时公告进行详细披露,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将相关情况进行披露。截止本公告日,该项目正在进行恢复施工生产。

  该事件将会对公司在江苏拓展业务产生影响,该项目南通兴东机场航站区装饰工程合同金额为6903.43万元,占公司经审计2017年营业收入的2.3%;公司2017年在江苏省所有中标项目的金额为20303.13万元,占公司2017年累计中标项目金额的比例为4.54%。

  公司将会根据政府部门的调查结果对负有责任的公司人员进行追责;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查各类违规违章行为,集中整治施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公司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奖惩处罚,在安全生产方面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5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实缴注册资本

  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向询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6,575,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300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8.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 年第六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 “定制精装 O2O 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2亿元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2:含调整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

  二、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变更情况

  (一)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2017年8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投资总额,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二)本次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家居装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家居”),其他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履行完相关审批手续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实缴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瑞和家居的注册资本,公司将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9月设立全资子公司瑞和家居,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瑞和家居装饰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任远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812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AN3E03

  7、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施工;室内装潢设计;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家具设计;经营电子商务;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灯具灯饰、家具、床上用品、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 (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三)本次变更的原因

  为了便于激励和考核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经营团队,加强独立核算,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瑞和家居。

  (四)本次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实缴新实施主体瑞和家居的注册资本,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实施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新实施主体瑞和家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报表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本次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履行完相关审批手续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实缴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瑞和家居的注册资本,公司将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与并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实缴新实施主体瑞和家居的注册资本,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等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实缴新实施主体瑞和家居的注册资本,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等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实缴新实施主体瑞和家居的注册资本,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等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东兴证券对瑞和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等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东兴证券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8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截止至2018年10月23日下午17:00,8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8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为了便于激励和考核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经营团队,加强独立核算,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家居装饰科技有限公司,该募投项目的其他方面保持不变。

  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家居装饰科技有限公司,在变更履行完相关审批手续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实缴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家居装饰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将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活动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终实际批复为准)。其中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和商业汇票及票据贴现等业务。具体明细如下:

  ■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5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8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为了便于激励和考核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经营团队,加强独立核算,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家居装饰科技有限公司,该募投项目的其他方面保持不变。监事会一致同意该等事项。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家居装饰科技有限公司,在变更履行完相关审批手续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实缴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家居装饰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将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实缴新实施主体瑞和家居的注册资本,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等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5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各季度经营情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要求,特编制2018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相关数据信息如下:

  一、 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

  二、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述数据中,其中“截至2018年9月30日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较去年同比增长9.58%;“2018年第三季度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金额”与“2018年第三季度新签订单金额”两者合计数较去年两者合计数同比增长24.84%。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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