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超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现金收购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现金收购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权,目前,公司已完成本次收购事宜,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2018-085)。

  2、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10月23日公告了本次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2018-101)。截止本报告日,回购事项尚未实施。

  3、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和5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和8月29日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及更新后的申请文件。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于2018年9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无条件通过,并于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7号),核准公司向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16,956,521股股份、向吴岳民发行6,210,200股股份、向吴晓俊发行3,343,953股股份、向潘国军发行174,935股股份、向张鉴发行262,403股股份、向新昌县俊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12,018股股份、向新昌县悦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44,65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18年10月24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张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105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18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106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决定将2,2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分批次或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74号)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528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总额4,310.1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0,217.84万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18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41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23日全部归还,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1日、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25日及2018年10月23日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及3,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0月23日全部归还,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预计总投资62,550万元,其中承诺使用募投资金投入40,217.84万元,其余部分自筹投入。截止2018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335.0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011.12万元(含账户利息收入和支付结算手续费)。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将2,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分批次或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有关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五洲新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且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2,2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分批次或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制度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报。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18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