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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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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正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正乾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8-064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以专人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黄正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黄正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正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黄正乾、吴月平、李炳华(独立董事),其中黄正乾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熊楚熊(独立董事)、李炳华(独立董事)、吴月平,其中熊楚熊(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李炳华(独立董事)、王千华(独立董事)、盛理平,其中李炳华(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千华先生(独立董事)、熊楚熊先生(独立董事)、贺贵兵,其中王千华先生(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正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贺贵兵先生、盛理平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余辉先生为财务负责人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海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韩海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对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

  黄正乾先生: 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学历。曾创办深圳市泰永机电有限公司。现任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正乾先生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65,702,837股,持股比例为53.88%,黄正乾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宇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70,564,000股,合计持股比例 57.87%,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吴月平女士为夫妻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正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月平女士: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就职于深圳市泰永机电有限公司财务部,泰永长征供应链中心。现任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月平女士没有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正乾先生为夫妻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月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盛理平先生: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益策管理咨询机构市场营销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林正大管理研究中心、中青宝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盛理平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60,130股,持股比例为0.21%,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盛理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贺贵兵先生: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贵州省遵义市永佳电器厂设计部、杭申控股集团技术中心。现任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贺贵兵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94,062股,持股比例为0.24%,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贺贵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炳华先生: 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电气总工程师。现任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炳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炳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千华先生: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大学法学教师、法学教授职称, 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千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千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熊楚熊先生:男,195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深圳大学会计学教授(退休),同时担任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000056)、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001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06)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楚熊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熊楚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辉先生: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现任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办公电话:0755-26012080

  传真:0755-26012050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园新材料港6栋4楼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yuhui@taiyong.net

  余辉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04,130股,持股比例为0.09%,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余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海凤女士:女,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部总监及证券事务部代表。

  办公电话:0755-26012080

  传真:0755-26012050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园新材料港6栋4楼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hanhf@taiyong.net

  韩海凤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韩海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8-065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建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蔡建胜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备查文件

  1、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简历:

  蔡建胜先生: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加入公司,现任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

  蔡建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4,130股,持股比例为0.09%,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建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8-066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完成暨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黄正乾先生、吴月平女士、徐成斌先生、贺贵兵先生、盛理平先生、熊楚熊先生、李炳华先生、王千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中熊楚熊先生、李炳华先生、王千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选举蔡建胜先生、卢虎清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吕兰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黄正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黄正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贺贵兵先生、盛理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余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18年9 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以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 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鲁尔兵先生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截止本公告日,鲁尔兵先生是公司股东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5%)董事、副董事长,没有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鲁尔兵先生离任后的股份变动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 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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